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2014年财政预算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2014年财政预算的决定

(2014年11月28日镇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镇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镇江市2014年1至10月份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报告中要求调整预算的意见是可行的,决定批准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由1152700万元调整为10910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由1069500万元调整为660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由125950万元调整为98450万元;社保基金收入预算不做调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由961070万元调整为9157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1069500万元调整为660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由125950万元调整为98450万元;社保基金支出预算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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