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滁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滁政秘〔2013〕151号
颁布日期:2013-10-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滁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批准市文广新局确定的滁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项),现予公布。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滁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

滁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六类10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备注

一、传统音乐(2项)

1

九梓锣鼓

定远县非遗保护中心

2

明光民歌

明光市非遗保护中心

二、民间舞蹈(2项)

3

手狮灯

全椒县非遗保护中心

4

钱杆子

定远县非遗保护中心

三、民俗(2项)

5

龙山庙会

全椒县非遗保护中心

6

传代

明光市非遗保护中心

四、传统手工技艺(2项)

7

雷官板鸭

来安县海德生态园

8

大救驾

定远县炉桥镇食品协会

五、民间美术(1项)

9

剪纸

明光市非遗保护中心

六、戏曲(1项)

10

泗州戏

凤阳县非遗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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