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皖发〔2012〕1号)精神,根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涉及相关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请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毫不放松“百亿粮仓”建设

目标:全年粮食总产89亿斤。

1.深入开展粮食“三大”行动等各类高产创建活动。按照优化布局、依靠科技、主攻单产、提高效益的原则,突出抓好268万亩水稻产业提升、190万亩小麦高产攻关和20万亩玉米振兴计划核心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加快提升7个产粮大县(市、区)的生产水平。积极争取实施国家高产创建项目,建立27个部级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片,19个部级小麦高产创建示范片。继续推广超级稻,面积稳定在220万亩以上。启动实施百万亩籼改粳工程,2012年发展粳稻70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大力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组织实施好天长“三区一田”和全椒县“江淮地区水稻丰产高效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天长市、全椒县人民政府

3.扎实做好140万亩水稻机插秧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狠抓“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

目标:全年蔬菜产量150万吨,肉蛋奶总产50万吨,水产品总产30万吨。

4.加强蔬菜基地建设。2012年全市新建4万亩设施蔬菜基地,新创建10个蔬菜标准园,新增“大滁城”保供蔬菜基地3000亩。

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大力推进规模健康养殖。2012年在全市新建20个畜禽和20个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基地。着力推进来安嘉吉肉鸡养殖、小岗村天津宝迪种猪场、泰国正大曾祖代种猪场和广东温氏畜禽养殖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突出抓好农业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

6.明确农业科技创新重点。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主要目标,以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生产生态协调作为基本要求,通过探索实践和引进吸纳等措施,重点在良种培育、节本降耗、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料、疫病防控、加工贮运、循环农业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实用技术成果,着力突破农业发展技术瓶颈,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重点抓好农业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试点县和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试点县工作。深入开展农业特色产业技术创先战略联盟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农机局、市粮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同南京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江苏农科院、安徽农科院、安徽科技学院、滁州学院等教学科研单位联系,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建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积极推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综合试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积极发展各类科技示范户、示范片,建立健全市、县、乡、村、户五级示范网络。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力度,保证农业科技投入稳步提高。提高农业科研项目比重,组织农业科研力量联合攻关。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加强涉农科研机构改革和建设,提高农业科研的创造力。加强农业气象研究和试验工作,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和科技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气象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投入,着力培育省级育繁推一体化大型种业企业,提升我市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到2015年。全市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一次,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加大新品种推广力度,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建立15个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点,其中水稻5个、玉米3个、小麦5个、油菜2个;加强种子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建立水稻、小麦等各类作物良种繁殖基地面积10万亩,生产农作物良种达4500万公斤。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严格上岗条件,落实岗位责任,推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办法。切实提高基层农技人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切实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积极组织实施好基层农技推广改革示范县和乡镇机构建设项目。加快构建以农业科研单位、农业教育单位、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涉农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广泛参与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新模式。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服务。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应用先进技术、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辅导服务,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增强集体组织对农户生产经营的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站所创办农业服务型企业,推行科工贸一体化服务的企业化试点。支持发展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控制、市场流通的信息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大力发展面向农村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办好一批农业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加强三教统筹,推进农科教结合。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落实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建立有关部门合作共建、共同推进农业职业教育的工作机制,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把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切实解决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市级政府统筹发展、县级政府为主管理的责任,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农业职业教育的投入。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队伍,努力使每一个农村后备劳动力都掌握一门技能。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进一步完善农业科研人才激励机制和自主流动机制。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要注重工作业绩和推广实效,向乡镇和生产一线倾斜。积极发挥农民技术人员示范带动作用,按承担任务量给予相应补助。加大各类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加快培养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到村任职大学生等农村发展带头人,农民植保员、防疫员、水利员、信息员、沼气工等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经纪人等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自主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转型升级

目标:全年农产品加工产值达300亿元。

14.全面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倍增计划。深入开展整大、扶中、促小、引强等培壮龙头企业晋级行动,重点培育和扶持100家重点龙头企业,力争超亿元企业突破100家;引进20家省外省级以上知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跟踪培育8家拟上市龙头企业,努力推进1家企业上市;建立10大农业产业集群;新创建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银监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聚力抓好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15.着力创建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围绕抓主抓重、做大做强和出新出彩,通过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着力打造一批在全省上水平、上档次、有影响的主导产业样板区、特色农业精品区和多功能农业综合开发区,力争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示范带动一处。今年将重点做好天长永丰、来安嘉吉肉鸡、全椒综合、定远池河、凤阳小岗、南谯乌衣、明光滨河和滁州市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共8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坚持不懈加强农业基础建设

16.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加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努力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加大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塘堰清淤力度。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设备,扩大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和贷款贴息规模。开工建设淮河入江水道高邮湖大堤加固、滁河防洪近期治理和池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开工6座中型、10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推进江巷、崔家湾、山许、靠山4座水库建设前期工作,完成驷马山、女山湖大型灌区和沙河集等中型灌区节水改造。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提升耕地持续增产能力。继续搞好农地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进农田水利标准化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加快农业机械化。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等机械装备,探索农业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积极推广精量播种、化肥深施、保护性耕作等技术。认真落实好购机补贴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购置大中型农机具。主要农机装备数量稳步增长,装备结构更加合理,2012年农机总动力达到630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达到22600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7.5%。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着力加强生态建设。植树造林17万亩,新增苗木花卉2万亩、森林旅游度假基地3个、森林旅游人家190个。大力支持发展木本粮油、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产业。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完善以奖促治政策,逐步推行城乡同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强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与开发工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积极推进农村经营机制创新

20.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全年土地适度规模流转面积新增30万亩。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和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认真组织做好国有林场国家级改革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全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00个,打造10家标准化现代农庄。

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体系建设

22.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投资入股、产权置换、公建配套、回购回租等方式,建设一批非营利性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物流中心,支持建立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探索建立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产销模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进生产者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和企业食堂等直接对接,支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增加直供直销网点,形成稳定的农产品供求关系。扶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展城乡市场的双向流通网络。2012年启动建设40个农村“新网工程”示范点。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产品展销活动,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展会品牌。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清理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和超市的收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投入,确保农业投入的法定增长。认真落实中央惠农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水平。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率,及时补偿农民因灾损失。引导县(市、区)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各项涉农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促进资金的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农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继续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大对科技型农村企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贷款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积极发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银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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