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健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健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滁政办〔2010〕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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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8-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健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滁政办〔201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健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关于建立健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的意见
市人口计生委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推动人口计生经常性工作的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切实加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现就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调查研究,善于发现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人口计生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必须紧密结合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立健全及时发现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的新机制。
(一)党政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人口计生工作保障措施情况、相关部门综合治理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以便科学决策。县、市、区主要领导每年要至少两次专题调研人口计生工作,分管领导每个季度不少于两次专题调研人口计生工作,了解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主要党政领导每月要牵头督查人口计生工作,召开人口计生工作例会,了解掌握村(居委会)情况;分管领导要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村(居委会)调查研究,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及时推动基础工作的落实。
(二)人口计生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新举措,发现新问题,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县、乡两级要注重运用杜氏理论,定期分析人口底数、工作效果、求实程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工作环境相似、主要指标处于平均数以下的地方实行均数管理,做到乡对村一月一调度、县对乡两月一调度、重点工作随时调度。要经常采取随机抽样、直接进点调查的办法,把调查结果与报表数据相结合,分析和判断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针对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找出问题的症结。要实行有奖举报办法,开辟多种渠道接受群众举报,鼓励和发动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要建立市、县、乡三级人口计生干部分别联系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制度,实行连带责任制,实时监督各级工作落实情况。要采取逆向查找法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查找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三)要树立务实作风,增强调查研究的实效。各级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在一线调查研究、在一线主动服务、在一线转变作风、在一线检验成效”,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水平。要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评估制度,把日常调研结果和发现问题情况纳入定期考核评估内容,对严重失真的地方,分析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坚持科学方法,善于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
当前,人口数量、质量和结构问题相互交织、错综复杂,人口计生工作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比较尖锐。必须运用科学的思路和方法,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建立健全不断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的新机制。
(四)优化流程,科学界定各级各类人口计生人员职责。要适应人口计生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的需要,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县、乡、村三级职责,通过科学界定,把责、权、利有机统一起来,层层明确、层层细化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五)理清思路,认真查找问题症结所在。要把调查研究与报表分析相结合,定期梳理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分清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主要问题和一般问题、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分清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各级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等各自的责任,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等各部门的责任,分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采取有效措施找准着力点,增强督事、查人、问责、见效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科学管理,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要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政府重大事项会商会办制和主要工作点评制的重要内容。要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和任务,采取项目化管理办法,按照一事一议、一事一策、逐个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合理分工,协同落实。借鉴重大工程项目的推进办法,制定线路图、时间表,确定责任人,挂图作战,限时销号。对涉及面广、跨部门、跨行业、跨单位的问题,要明确牵头单位和牵头人;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政府和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做到凡事有人负责、有标准要求、有节点限制、有跟踪问效。
(七)厉行问责,推动各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开展定期督查、阶段性重点督查和不定期明查暗访等督查活动,及时通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人口计生工作滑坡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在通报的同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抄送纪检、组织等部门,由相关部门跟踪督办落实。要把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作为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政绩、选拔任用、兑现奖惩的重要内容。
三、坚持改革创新,善于探索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体制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皖发〔2007〕18号)精神,围绕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方法、创新新机制、解决新问题,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新跨越。
(八)适应新形势,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要从解决制约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突出矛盾入手,结合实际,勇于探索,着力解决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不适应的矛盾,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需求与措施不配套、落实不力的矛盾,群众需求的多元化与服务简单化、质量不高的矛盾,形成各具特色的推进人口计生“村为主”、打击“两非”、关爱女孩、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工作机制。
(九)明确责任分工,准确定位。坚持市县抓规范,乡村抓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县级应着眼于建章立制,科学管理,规范运作;乡村应着眼于强基固本,抓落实,抓自治。各地要在政策和考核等方面鼓励、支持基层改革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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