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阜政办〔2008〕86号和阜政办〔2009〕66号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废止阜政办〔2008〕86号和阜政办〔2009〕66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2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废止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置换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8〕8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09〕66号),即日起不再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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