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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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7-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合政秘〔2013〕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肥历史发展的见证和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合肥优秀文化传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合肥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2项)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皖政〔2006〕40号)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2013年7月3日
附件:
合肥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22项)
一、民间文学(2项)
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
1《浮丘钓台的传说》巢湖市
2《义井千年古槐传说》长丰县
二、传统舞蹈(6项)
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
1《盛桥虾子灯》庐江县
2《牛官堡“武”狮》肥东县
3《完牌坊蹴球》肥东县
4《牛门洪拳》肥东县
5《巢湖鼓舞》巢湖市
6《张氏大洪拳》瑶海区
三、传统美术(5项)
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
1《计氏雕塑》庐江县
2《胡氏剪纸》长丰县
3《侯氏剪纸》蜀山区
4《马氏麦杆画》蜀山区
5《张氏糖画》包河区
四、传统技艺(8项)
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
1《洪氏银器制作》巢湖市
2《周氏微书》巢湖市
3《孙氏篆刻》巢湖市
4《李氏土陶》蜀山区
5《参忠木雕》包河区
6《徐氏木雕》肥西县
7《黄氏篾编》庐阳区
8《庐州灯谜》瑶海区
五、民俗(1项)
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
1《黄麓古村落—“九龙攒珠”规划形态》巢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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