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5年度漳州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漳政办〔2015〕182号
颁布日期:2015-10-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5年度漳州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的通知

漳政办〔2015〕182号

沿海各县(市)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沿海设区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2011-2015年)的通知》(闽政文〔2012〕22号)、《福建省海洋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沿海设区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的通知》(闽海管办〔2015〕3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海洋环保责任目标(2011-2015年)任务的通知》(漳政综〔2012〕6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海洋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现将2015年度我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任务分解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在完成省政府对我市2014年度海洋环保责任目标考核存在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抓好2015年度各项任务的落实。

附件:2015年沿海各县(市)、开发区及有关部门海洋环保

责任目标

http://ipad.zhangzhou.gov.cn/cms/html/zzsrmzfmhwz/2015-10-30/1157306198.html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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