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嘉政办发〔2015〕41号
颁布日期:2015-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现将《嘉峪关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公众危机防范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自5月1日至31日在全市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围绕“科学减灾、依法应对”的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落实科普宣教长效机制,使应急避险知识深入人心。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10日)

各区、各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周密组织,广泛动员,组织机关、社区、学校、企业、乡镇等单位采取多种宣传手段,主动有为开展工作。各区、各部门要在机关、社区、主干道、学校、医院、建筑工地悬挂宣传标语、条幅,营造氛围。

(二)实施阶段(5月11日-5月25日)

1.“5.12国家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由市民政局牵头,地震、安监、卫计、公安、消防、农林、建设、国土、交通、水务、环保、旅游、市场监管、气象、科技等部门在雄关广场、人民商城、乡镇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宣传点,围绕灾害案例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知识宣传。

2.播放应急管理科教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刊登应急避险知识。市文广新局负责,自5月1日起在电视台播放防灾避险应急知识公益宣传片、公益广告,每日播放不少于2次。市电视台、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在雄关广场、人民商城大屏幕和户外宣传屏播放宣传片,每日不少于3次。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负责,在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移动电视、顶灯上播放宣传片、宣传标语,每小时不少于1次。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观看宣传片不少于1次。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应急知识宣传片。市日报社负责在嘉峪关日报和雄关周末刊登以应急管理、防灾减灾为内容的评论员文章和宣传专刊。市工信委协调通信运营商向市民群发以应急管理、防灾减灾为内容的公益短信,每周不少于2次。

3.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四个一”活动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四进”活动。倡导市民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或听一堂防灾减灾讲座;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继续加强应急管理科普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四进”活动。进校园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学校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和疏散演练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进企业由市安监局、市工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负责,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进社区由各区、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卫计委、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等部门负责,宣传普及自然灾害、防火防盗、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家庭急救、地震逃生避险等应急知识;进农村由各区、市农林局、市国土局、市卫计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有针对性、有侧重点地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治安防范、卫生防疫、火灾防范、安全用电等知识宣传。

4.深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区、地震、安监、环保、公安、消防、卫计、国土、气象、民政等部门要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专业应急救援知识培训,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各市级专项预案牵头单位要组织开展预案演练1次,提升和检验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协同作战水平,演练可采用实战演练、依托应急管理平台桌面推演和双盲演练等形式开展。其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行业、本部门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公安、消防、信访、安监、建设、国土、交通、房管、市场监管、环保、农林、气象、水务、教育、卫计、民宗等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行业和业务范围内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进行普查登记、分析评估、治理整改和统计汇总。

6.扎实开展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大力开展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解读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条款,培养公众应急管理法制意识,提升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水平。重点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公路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加强嘉峪关市总体预案、市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的宣传,让公众了解预案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熟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措施和方法,增强公众参与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继续发挥好宣传栏、橱窗、文化长廊等传统宣教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人员密集场所的各种宣教设施,广泛开展公共安全知识科普宣教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25日-5月31日)

“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月”活动结束后,各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科普宣教工作的建议。于6月1日前将总结材料、相关图片、视频资料报市政府应急办。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区、各部门要把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月”各项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月”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实施方案于5月8日前报市政府应急办。

(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

各区、各部门要面向基层,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海报、展板、传单、标语等不同传播媒体、媒介的作用,创新方法、创新形式,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

(三)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本次活动,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特别是应急演练、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等,各活动牵头组织部门要周密安排,严格执行大型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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