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嘉政办发〔2012〕110号
颁布日期:2012-07-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2〕110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为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运用法律手段有效解决问题和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市政府《关于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08〕126号),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方式

1、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等方式进行。

2、会前学法一般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始前进行,每次10分钟左右。专题讲座由法制办与有关部门商定后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计划。

3、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时,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市普法讲师团成员或邀请的专家学者进行讲解。

二、学习内容

1、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和有关文件;

2、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3、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或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法规;

4、保密、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5、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6、国家有关支持甘肃发展的政策;

7、其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必备的法律知识等。

三、学习组织

1、政府常务会学法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以及列席人员参加。

2、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议程安排。

四、学习计划

1、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按年度制定。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后实施。

2、政府常务会学法内容一般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对于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议题提交部门报请主管市长同意后,通过政府办提交会议学习。

3、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提交会议学习。

五、学习资料的准备

1、涉及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准备资料;

2、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由市监察局负责准备资料;

3、涉及部门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由相关部门负责准备资料;

4、提供学习资料的单位要在会议召开2日前将学习资料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由政府办分送与会人员。

六、附则

1、各区、各部门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区、本部门学法制度。

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12年度学法计划

附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2012年度学法计划

序号

学法形式

学法内容

承办部门

1

会前学习

行政强制法

法制办

2

社会保险法

人社局

3

人民调解法

司法局

4

土地征收划拨法律政策

国土资源局

1

专题学习

依法行政若干实务问题

政府法律顾问

2

注:遇有新颁布实施的重要法律、法规可临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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