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嘉峪关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嘉峪关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12〕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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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嘉峪关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2〕72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文物局《“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嘉峪关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
——嘉峪关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我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以下简称“申遗”)工作的组织领导,力争使“果园——新城墓群”进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和正式名录,根据国家和省上对“申遗”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抢抓文化大省建设和创建全国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创新示范区的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将“果园——新城墓群”申报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使其按照国际标准得到永久保护,推动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全面发展,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全市文化旅游大发展大繁荣,推进特色文化强市建设。
2.基本原则
坚持严格遵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的原则,坚持重点保护“果园——新城墓群”真实性、完整性、独特性的原则,坚持科学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一)2012年目标任务
5月中旬,制订“果园——新城墓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确保“果园——新城墓群”被正式确定为“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申遗”点;9月底前,配合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完成“申遗”文本的编制工作,补充上报“申遗”文本编制所需基础性资料和图表图册;11月底前,颁布针对“果园——新城墓群”的各项文物保护规划、管理规划和政策性保护文件。
(二)2013年目标任务
6月底前,完成新城墓群保护区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魏晋陈列馆现有陈列展厅的改造提升,健全档案资料,建立遗产监测管理系统;7-8月,迎接世界遗产委员会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确保“申遗”成功。
三、工作安排
(一)市文物局负责制订新城墓群“申遗”工作实施方案,并会同市规划局补充上报“申遗”文本所需的基础资料,包括:完善的考古研究资料、1:5000-10000地形测绘图、1:500-1000地形测绘图、新城墓群全景/鸟瞰照片,在2012年6月底完成。
(二)市文物局牵头,市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交通局、长城区、工业园区配合,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新城墓群文物保护规划的省级评审论证,9月30日前上报国家文物局论证和审批,11月30日前报请省政府公布。
(三)市文物局负责,遵照“最小干预原则”,对新城魏晋墓遗存本体开展必要的、最低限度的抢险加固、墓葬壁画修复及防水等保护工程,在2013年6月底完成。
(四)市文物局牵头,市建设局、民政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长城区、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相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对保护区内不符合“申遗”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对“申遗”墓群范围内的沙坑、垃圾、现代坟墓进行整治,对墓群范围内电力线路、交通道路、排洪沟等进行改造,对遗产本体范围内地面铺装、围护设施、管理设施所用现代材料(沥青、水泥、地砖)尽可能替换成传统材料(砂石、木材、石材、青砖等),在2012年10月底完成。
(五)市文物局牵头,市建设局、旅游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局、长城区配合,开展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照“申遗”规划,修筑防护设施、防洪排水设施,改造道路以及现有的游客接待服务设施,完成参观路线指示牌的布设,2012年10月底完成。
(六)市文物局牵头,市规划局、旅游局配合,改造提升魏晋陈列馆现有的陈列展厅,做到展示内容与“申遗”文本要求一致,解说牌位置与“申遗”规划规定一致,解说词与“申遗”文本要求一致,在2013年6月底完成。
(七)市文物局负责,按照“四有”标准开展申报点全套档案资料的检索、存放与数据化处理,形成完备的遗产点档案资料,在2013年6月底完成。
(八)市文物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对“申遗”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奖励。“申遗”工作结束同时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申遗”工作进度,对原有“申遗”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长助理(兼市建设局局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市文物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民政局、文化广播电视局、旅游局、工业园区、水务局、文物景区管委会等部门和长城区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物局,承担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文物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申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文物局全面负责“申遗”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做好各项任务的布置、检查和验收工作,为各部门及时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重点督促做好新城墓群保护规划、“申遗”文本编制和遗产展示工作。宣传部门要组织做好“申遗”知识宣传和文化遗产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与“申遗”工作的氛围。财政部门要做好“申遗”工作的资金保障和安排,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市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长城区等成员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责,配合做好保护区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三)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上“申遗”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保证文物本体保护、遗产监测系统建设。市财政要对“申遗”点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四)健全工作制度。“申遗”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做到工作细化,责任到人,并按照工作安排不定期的对各成员单位“申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检查,督促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申遗”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嘉峪关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嘉峪关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进平副市长
副组长:赵宝毅市长助理、市建设局局长
王永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亦军市发改委主任
武军斌市文物局局长
成员:郭久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俨玲长城区区长
王克勤市财政局局长
保元庆市规划局局长
胡丽芳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史有峰市民政局局长
马先锋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袁保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明市旅游局局长
王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何正义市水务局局长
李兆华嘉峪关市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副主任、
市文物局副局长
冯庆文物景区管委会主任
杨建宁嘉峪关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江峰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总经理
王淑燕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总经理
袁琳中国联通嘉峪关分公司总经理
申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申遗”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武军斌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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