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陇政办发﹝2009﹞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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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9﹞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陇南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陇南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为势稳定好转,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09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大局,坚持安全发展,认真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四项控制指标”同比全面下降;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上下达控制指标。
(二)具体目标:
煤矿:加快煤矿资源整合,遏制煤矿瓦斯等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完成省上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
非煤矿山:确保非煤矿山四项指标继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科技兴安,加快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推广使用进度。
建材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大对建材企业安全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建材生产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督管新办以及未完成审批的企业尽快报批相关手续。
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和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加快交通运输安全预警救援体系建设步伐,抓好“平安县(区)”畅通工程;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强化渡船、渡口管理,打击“三无船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进“平安农机乡镇”创建活动,更好地推动农业机械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发展,确保全市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3人以上死亡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四项指标全面下降。
建筑施工:落实建设者、管理者、施工者责任,严厉整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继续加大建筑施工场地检查力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遏制事故,力争事故指标控制在省上下达的范围之内。继续规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批发、零售)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超定员、超产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扎实开展打非禁钾专项行动,确保烟花爆竹领域不发生事故。
铁路隧道施工: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重点抓好兰渝铁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管,确保灾后重建和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
消防:以深入宣传贯彻实施《消防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特种设备:认真做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措施,严格检测检验,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水利水电:加强对小水电、水利设施和水利建设项目监管,认真开展水电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定专人、定时间、定责任、定资金,落实整改措施、方案,重视抓好水库汛期管理,确保公共安全和水利建设施工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安全发展意识
1.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发挥媒体和安全生产系统网络的主阵地作用,运用多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各类先进典型。
2.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加强全社会的安全发展意识。精心组织开展好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成员的安全素质,努力营造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3.加大培训工作力度,规范培训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安全操作技能。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检查评估。
4.加强安全文化和安全社区建设。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工地、进家庭“六进”活动。每个县(区)选择2-3个社区,开展城市安全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深入开展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的;存在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指令的;非法违法建设;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7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
2.落实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工作责任。各县(区)和各部门要制定煤矿和非煤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机)、建筑施工、爆炸火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依法打击的重点对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强安全监管。各部门要针对本行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措施予以坚决打击和集中治理。
(三)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
煤矿:要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重点抓好瓦斯治理、防透水和超能力开采。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检查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生产,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煤矿违规采掘作业、瓦斯、透水、火灾和煤尘爆炸等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非煤矿山: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擅自生产、私挖滥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放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组织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认真开展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防水、防火、防采空区地表塌陷专项检查;组织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严格非煤矿山企业行政许可。开展非煤矿山科技兴安工作,大力推进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等安全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强化石油、冶金、有色行业、建材等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建材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大对建材企业安全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窑体、烟囱、防排水系统、供电、窑棚、制坯车间、采土场、砖坯堆场、溜土槽等易滑坡的部位组织专项治理;督促建材生产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督管新办以及未完成审批的企业尽快报批相关手续。
道路交通:切实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合理安排警力,加大路面监控力度;加大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重点抓好水库、码头、船舶整治,严厉打击车辆(三无船舶)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落实危化品运输监管责任,加强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管控;严格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和“五不出站”制度,把好“准运”关口,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公路的监管,严格落实“四长责任制”,严厉打击农用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黑车偷驾等违法交通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交通运输企业、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客,治理超限超载。继续加强对危险路段的监控和整治,提高道路畅通行安全。
公路施工。落实建设者、施工者、管理者的责任,严格爆破技术规程,坚持工程质量,加强现场管理;制定和落实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对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实施改造工程,增设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建筑施工:继续加强起重机械、模板坍塌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或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建筑施工场地安全检查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落实建设方、业主人、施工方、监理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时整改隐患。严格安全准入门槛,提升企业安全水平。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安全监管,加大涉危、涉爆、涉毒等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大力整治烟花爆竹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超定员、超产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扎实开展打非禁钾专项行动。
消防: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以确保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消防安全为重点,部署开展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专项行动”,下大气力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高层建筑、网吧、歌舞厅、地下空间等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健全制定防灭火和应急疏散应急预案,加强消防队伍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水利水电:进一步落实小水电站建设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治理小水电站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对工程围堰施工、水坝、隧道开挖、导流明渠、护坡、施工脚手架、高宽棚架、供电、机械等部位的整治。加强对大型水利设施和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管和病险水库的治理和监控,认真落实建设方、业主人、施工方、监理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和建设施工安全。
其他行业及单位:教育、旅游、林业、农牧、供销、电信等部门和行业(领域),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精神要求和市政府整体工作部署,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以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排查安全隐患、清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安全事故。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1、严格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政府领导责任。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落实好“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好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人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解决重大问题,突出抓好人、财、物的保障。继续推行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发证、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行政许可关,提高安全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继续落实失职、渎职责任追究。推行县(区)政府和部门领导约见和诫勉谈话制度,凡是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限期整改。
2、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要监督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程规定,全面履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保障,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二要监督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法律责任,把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建立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之上。三要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建立管理严格、操作规范、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五)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1.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机械制造企业、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各县(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2.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预案质量。要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业务素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3.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抓紧建立各级政府和企业安全科技网络,加快组织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基础上。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
四、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年”活动按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区)行业分阶段实施,市政府督促检查落实,全面总结提高的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3月16至4月10日):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要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动员发动,并通过媒体和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10日-10月31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内容,抓好任务落实、抓好跟踪督办、抓好检查指导。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要把“查隐患,压事故”作为实施阶段的重点内容,对检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整改,跟踪督查。
第三阶段:政府督查阶段(6月和11月各1次):市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和各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20日-12月31日):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2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书面报市安委办(附电子版)。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有效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市政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崔景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玉峰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李逢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文元旦市发改委副主任
马文波市公安局副局长
石培强市监察局局长
刘卫市建设局局长
马福堂市经委主任
陈荣市交通局局长
李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六儿市教育局局长
董毅市劳动局局长
候恩荣市商务局局长
张汉平市农牧局局长
潘俊德市水利局局长
张晋峰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陈永贵市广电局局长
尚志金市文化出版局局长
张贤良市物价局局长
蔡欣市质监局局长
张耀科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谭福荣市运管局局长
王克明陇南报社总编
左占高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波市安监局副局长
尹和平市安监局副局长
尹世军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贺得荣陇南公路总段段长
邱鹏翔市农机管理局局长
罗建中中国石油甘肃陇南销售分公司经理
常俊祥陇南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9个小组和督查组:
1、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农机)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
参加单位:市公安局、市农牧局、市运管局、地方海事局、市农机监理所
2、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安监局、市经委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环保局
3、建材生产企业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市经委
参加单位:市安监局、市劳动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陇南供电公司
4、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建设局
参加单位:市安监局、市质监局
5、公路施工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交通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林业局、陇南公路总段
6、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安监局
参加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中国石油陇南销售公司
7、消防火灾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消防支队
参加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8、水电行业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水利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中小企业局、陇南供电公司
9、重点建设项目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单位:市安监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
10、督查组
组长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
参加单位:市安委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广电局、陇南报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有效防范事故的重要手段,是确保不突破省上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重要举措。“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要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赵玉峰同志兼任主任,承办领导小组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真正把这次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有效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紧抓好。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协调、实施好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重点明确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执法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牵头单位及协助配合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年”实施方案及时报市安委办。
(三)建立报告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在每月和阶段工作内5个工作日前向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上一个月和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全市通报。
(四)保障活动经费。各县(区)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保证“安全生产年”活动经费,特别是要加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投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投入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尤其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其加大投入,治理事故隐患。
(五)建立激励机制。市政府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底对各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同时对“安全生产年”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消极、活动开展较差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奖优罚劣,促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取得成效。
联系电话:8212383
传真:823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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