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惠州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惠府办〔2011〕31号
颁布日期:2011-06-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公布惠州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惠府办〔201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审,并经十届15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东江客家菜(东江盐焗鸡、东江酿豆腐、东坡大肉、梅菜扣肉等),惠东县的“舞凤”、“舞鲤鱼”和博罗县的“端午龙舟习俗”等4个项目列入惠州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文化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我市已经公布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加大保护力度,建立科学的认定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鼓励传承,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充分发挥现有非物质文化资源优势,深入开展专题理论研究,正确处理抢救、保护和利用的关系,让优秀的传统文化融入社会,发扬光大。

附件:惠州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

惠州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饮食

东江客家菜(东江盐焗鸡、东江酿豆腐、东坡大肉、梅菜扣肉等)

惠城区人民政府

民俗

舞凤

惠东县人民政府

民俗

舞鲤鱼

惠东县人民政府

民俗

端午龙舟习俗

博罗县人民政府

延伸阅读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中国宁夏回商大会中国穆斯林企业家银川峰会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