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韶关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文号:韶府〔2015〕24号
颁布日期:2015-05-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韶关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韶府〔2015〕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有关规定,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并向社会公示,现批准传统舞蹈“茶花灯”等12个项目列入韶关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予公布。

附件:韶关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2日

附件

韶关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保护单位

1

传统舞蹈

茶花灯

南雄市文化馆

2

传统舞蹈

火龙、火狮、火凤、火虾

南雄市文化馆

3

传统技艺

扎稻草龙

南雄市文化馆

4

传统技艺

丹霞红豆饰品制作

仁化县文化馆

5

传统技艺

走马灯

仁化县文化馆

6

传统技艺

乐昌沿溪山茶

乐昌市文化馆

7

传统舞蹈

司前舞火龙

始兴县文化馆

8

民俗

扛阿公

曲江县文化馆

9

民俗

装故事

仁化县文化馆

10

民俗

圣祖祭

乳源县文化馆

11

民俗

契娭生曰

乳源县文化馆

12

传统音乐

翁源客家山歌

翁源县文化馆

延伸阅读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中国宁夏回商大会中国穆斯林企业家银川峰会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