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韶关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韶关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韶府〔2014〕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省广东文化厅关于申报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粤文非遗〔2014〕2号)要求,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并向社会公示,现批准《乐昌渔鼓》(曲艺类)传承人邓显根、《珠玑巷人南迁传说》(民间文学类)传承人黄家庆、《乳源瑶族服饰》(传统民俗类)传承人赵浅妹(《乳源瑶族服饰》原有邓桂兰、赵妹奶、邓永英等三位传承人,现增加一位传承人)三位同志为韶关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予公布。

附件:韶关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日

附件

韶关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保护单位

代表性传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从艺

年限

民间文学

珠玑巷人南迁传说

南雄市文化馆

黄家庆

1954.10

居委会

副主任

40年

传统曲艺

乐昌渔鼓

乐昌市文化馆

邓显根

1956.9

务农

37年

传统民俗

乳源瑶族服饰

乳源文化馆

赵浅妹

1942.10

农民

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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