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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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0-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2〕2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充分发挥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育民、惠民、富民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文非遗发〔2012〕4号)等文件要求,在各县市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评审委员会审议、公示等程序,现将第一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被命名为第一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企业和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和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加强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为弘扬全州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资金、项目、智力、技术等方面,大力扶持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和发展,使之不断做大做强。
附件:第一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
黔东南州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入选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黔东南州苗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2.丹寨县排倒莫蜡染专业合作社
3.台江芳佤银饰刺绣有限公司
4.施秉县舞水云台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
5.岑巩县思州石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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