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黔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黔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通知

黔南府办函〔2014〕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黔安〔2014〕1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91号)精神,州政府决定对黔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安委会”)主任、副主任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主任、副主任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向红琼(州委副书记、州长)

副主任:刘建民(州委常委、副州长)

陈小刚(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

张全毅(副州长)

州安委会原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州政府副秘书长张立,

州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泉松,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吴智贤调整为州安委会成员。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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