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2009年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 文号:遵府发〔2009〕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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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2009年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遵府发〔2009〕13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节能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9〕4号)和“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09年节能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重要突破口,作为扩大内需、培育新的增长点的主要内容,强化目标考核,健全体制机制,狠抓节能技改,强化日常监管,力争重点节能领域实现新突破、社会节能取得新进展,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和参与节能工作的工作格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08年下降4.78%,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48%。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一是加快推进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强化协调服务,积极推进遵义铝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桐梓金兰伟明有限责任公司、遵义玉隆铝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节能技改项目建设。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围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项目,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单位,抓好赤天化纸业公司、茅台酒股份公司、桐梓煤化工、绥阳煤电化等循环经济试点;推进遵义市循环经济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忠庄药业园区、茅台河谷白酒工业集聚区、东部绿色食品工业集聚区、遵义航天高科技园区等低污染、低耗能、高附加值园区建设;积极提高轻工业及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重点推进年产1万台航天圆通汽车项目,并力争早日达到年产5万台规模。三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总体目标和高耗能企业节能减排及产业升级要求,充分利用差别电价等手段逐年按计划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确保完成141.672万吨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四是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烟酒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业等行业加快发展,大力扶持发展白酒产业,不断提升轻工业发展水平。引导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改造,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竞争力提高。推进中心城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异地技改工作,适时关闭遵义电厂,启动贵州钢绳集团公司异地技改。
(二)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全面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各级财政要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加强资金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向节能降耗领域,多渠道争取节能资金扶持。围绕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实施一批中央财政节能技改奖励资金项目以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和项目申报培训工作,抓好项目库建设,协助做好项目环评、能评、审批、上报等。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分析和挖掘节能潜力,做好项目的储备和前期工作,用好用足节能技改项目国家财政奖励政策。
(三)加快节能技术研发推广,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节能技术研发工作,鼓励和支持各重点企业推广应用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我市节能技术服务市场,鼓励发展节能服务产业,采取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服务公司、节能中介机构开展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成果转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组织建立我市节能传播体系,建立公益性的节能咨询网络,为全市提供节能政策、技术咨询等服务。加大节能先进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完成中央财政补贴高效节能灯推广任务。
(四)突出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深入开展全社会节能工作。一是突出抓好工业节能。强化对年耗标煤5000吨及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根据能源消费情况,明确重点监控耗能企业。重点耗能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发挥节能主体作用,调动职工节能降耗的积极性,加强节能基础管理,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完善用能节能制度,编制节能规划,制定节能目标,层层分解和考核。同时,要定期向市统计、经贸部门报告能源利用状况。二是突出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耗。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列》,将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纳入对各县、区(市)政府和市直机关目标考核内容,建立能耗指标统计发布制度,落实公务车节油、淘汰低照明产品等措施。三是突出抓好建筑节能。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列》,强化设计、施工、使用各环节节能,新建住宅、公共建筑在设计和建造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优先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和设备,提高保温隔热性能,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粉煤灰砖、工业废渣制砖和空心砖,逐步禁止使用实心页岩砖、水泥砖。四是突出抓好交通运输节能。科学制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便捷、高效、省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车辆,依法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违法交易活动。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车辆,推广液化天然气等清洁燃料,降低运输能耗。力争“十一五”期末全市交通运输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6%左右。五是突出抓好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城市道路照明中增加高效光源使用比例,限制使用高压汞灯,禁用白炽灯。在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居民住宅中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和空调节能技术,形成合理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配合全市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户用沼气池工程建设,积极调整农村能源结构。
(五)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把耗能项目准入门槛。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积极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对新建、技改重点项目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节能监察内容,依法对项目审批、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
(六)贯彻实施节能法律法规,加强节能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列》、《民用建筑节能条列》、《贵州省节约能源条列》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研究制定我市资源节约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政策和规划,逐步建立完善我市资源节约利用政策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能源利用标准的制定,建立健全能源利用标准化体系。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将节能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开辟专栏,大力宣传节能法律法规,特别要以加强节油节电节水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组织开展好“节能减排企业在行动”、“全国节能宣传周”以及创建节能型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活动,使节能意识深入人心。对在节能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大力宣传报道,对浪费能源的行为要曝光,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全民共同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
(七)强化“一票否决”,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按照《遵义市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对各县(区、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评价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县、区(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区域限批、企业限批,抓好重点耗能企业、排污企业节能减排的监控和指导工作,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实施重点调度,促进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和达标排放。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节能队伍能力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节能工作领导,加强综合能源统计、节能管理等机构和能力建设,充实能源统计和节能管理队伍,尽快建立各级政府节能管理,节能监察和节能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对各级节能管理部门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能源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节能队伍整体素质,确保节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顺利完成。
附:2009年各县、区(市)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http://www.zunyi.gov.cn/cms/cms/website/zhengfu/jsp/page.jsp?channelId=176&infoId=2009531769
二○○九年四月二日
延伸阅读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