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遵府办发〔2010〕41号
颁布日期:2010-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下达2010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4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2010年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1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确保完成数130000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766000万元,地税部门446000万元,财政部门88000万元。财政总收入调度目标数135750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800000万元,地税部门465800万元,财政部门91700万元。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确保完成数52310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80500万元,地税部门354600万元,财政部门88000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调度目标数54620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84000万元,地税部门370500万元,财政部门91700万元。

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要及时将财政收入任务分解到税种,落实到征收单位,严格依法征管,努力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三、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在分解落实市下达财政收入任务时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完成财政总收入任务和一般预算收入任务;二是确保增消两税上划收入、所得税上划收入的完成。各地可根据税源和财源情况对财政总收入任务和一般预算收入任务在部门之间、收入项目之间进行调整。

四、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狠抓财源建设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收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协调和调度,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力,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附:2010年遵义市财政收入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2010年遵义市财政收入任务分解情况表

单位:万元

县(区、市)

财政总收入任务数(增长13%完成数)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任务数(增长13%完成数)

财政总收入任务数(增长18%完成数)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任务数(增长18%完成数)

红花岗区

94430

61470

98610

64190

汇川区

81890

46360

85510

48410

遵义县

135640

70160

141650

73260

桐梓县

48430

23790

50580

24840

绥阳县

26080

15080

27230

15750

正安县

18030

12160

18830

12700

道真县

14800

8290

15450

8640

务川县

18940

12180

19780

12720

凤冈县

14850

9350

15500

9760

湄潭县

29100

15920

30390

16620

余庆县

26470

16670

27640

17410

习水县

64930

23740

67800

24790

赤水市

27210

15600

28410

16290

仁怀市

334700

88790

349510

92720

县级小计

935500

419560

976890

438100

市级

364500

103540

380610

108100

合计

1300000

523100

1357500

5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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