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海府办〔2015〕112号 |
|---|---|
| 颁布日期:2015-05-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府办〔2015〕112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相关单位:
《海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批便民服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批便民服务措施
序号
责任单位
具体便民措施
1
市工商局、海口市质监局、
市国税局、海口市地税局
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2
全市各职能部门
制定并推出我市首批权力清单。按照“全面清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压缩限权、公开示权、监督制权”的原则,对我市各职能部门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nan.gov.cn上公开权力清单。
3
市审改办、市法制局、
市各职能部门
取消我市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部门先行清理、集中核定报审、政府研究决定、统一公布施行”的程序,全面清理并取消我市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4
市科工信局(减负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直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编制行政事业收费目录和编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我市保留的行政事业收费(营业性收费除外)编制目录,实施目录规范化管理,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准收费。
5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开通交警车驾管业务网上服务项目。将业务办理指南、收费标准、注意事项和相关法律依据等内容上网公开,引导群众办理业务;将业务表格上网供群众下载;公开考试流程和考场示意图,方便群众了解考试流程。
6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通过诱导屏开通路况导示功能,分色、分级清晰显示交通拥堵、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交通事故等实时路况信息,方便市内群众合理规划出行线路。
7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开通手机短信提示服务。公安交警部门通过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将机动车违法情况、驾驶证记分信息、驾驶证期满换证、车辆年检、车辆报废等交通管理业务信息,以免费短信形式发送给车主、驾驶员,提示车主、驾驶员按时办理相关业务。
8
市住建局
住建局房产窗口“一般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事项办结时限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9
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民防局、市气象局、市政府服务中心
推动重点、民生及其他需要的项目进行联合图审,增加具备各专业资质的(其中民防部门的人防施工图审中介机构应具备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图审资质和执业范围包含海口市的条件)施工图审中介机构,优化施工图审批和图审流程,将建设、规划、水务、园林、消防、人防、地震、气象等专业图审统一纳入工程施工图审中介机构实施联合图审。
10
市政府服务中心
建立海口市中介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信用体系,为项目业主自行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信息支撑。
11
市相关职能局、市政府服务中心
规范窗口受理行为,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制定《海口市政务服务窗口受理程序规定》(暂定),重点对“不予受理”“补正资料”等行为进行规范,完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系统功能,规范窗口受理、职能局预审等行为,从源头上解决一次性告知问题。
12
市政府服务中心
启动整合优化各职能部门的投诉举报平台功能,逐步建设统一便民高效的消费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平台的工作,实现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
13
市政府服务中心
将在《直播12345》广播栏目成功运作的基础上启动升级版电视版《直播12345》栏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媒体和政府部门的力量,更好地为市民百姓服务。
14
市政府服务中心、区级政府服务中心
实现“再生育审批”四级上下联动审批工作,缩短办件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使广大群众在家门口真正享受到快捷的、方便的政府服务。
15
市政府服务中心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服务大厅管理。在大厅和停车场增设监控摄像头,在大厅受理窗口增设身份证识别仪;更新设置楼层指引标示牌;设置“失物招领处”。
16
市民政局、市政府服务中心
街道、建筑物、住宅小区等名称变更业务进驻政务中心窗口,为市民提供规范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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