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4〕2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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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8-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产业结构加快优化调整的攻坚时期,是续写国际旅游岛建设三亚篇章的关键时期,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决战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事关我市未来长远发展。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4〕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科学分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准确把握国际旅游岛建设决胜期的机遇与挑战,紧紧围绕省市六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抓住战略重点,探索有效途径,提出“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着重解决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编制“十三五”规划,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战略谋划。要充分体现中央精神和我省的战略决策,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三亚时,对我市发展提出的新定位、新要求,立足市情,科学谋划,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
二是坚持准确定位。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体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在规划的性质、功能、内容和实施机制等方面锐意创新,加快建立相关体制机制,形成市场配置资源、企业自主发展、政府宏观调控的良好格局。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研究设定“十三五”规划目标指标,既要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又要体现基本完成国际旅游岛建设主要任务的三亚担当;既要体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又要考虑新设区发展特点。
四是坚持民主开放。要发挥好各部门、各区镇规划系统的力量,充分借助外脑,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深、研究透。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广开言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凝聚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和人民群众的共同智慧。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五是坚持继承与发展。在“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坚持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的关系,在总结近年来我市发展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与《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海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政策文件的衔接,体现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作用。
二、主要工作任务
全市“十三五”规划主要工作包括编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一)编制总体规划。即编制《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工作包括:
1.开展前期研究。完成“十三五”时期事关三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
2.形成基本思路。按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制定与实施中的引领作用,研究提出“十三五”发展基本思路。
3.拟定规划纲要框架。按照要求,提出“十三五”发展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一批重大事项。
4.编写规划纲要。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经审定、审议后发布执行。
(二)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政府指导特定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鉴于近年来我市各单位专项规划编制情况有所不同,如规划期限已至2020年,包含“十三五”时期,成果可指导专项领域未来的发展,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编;如无相应专项规划或专项规划期限已过(以2015年为限),需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资源开发利用、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民生和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编制一批市级“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明确战略意图、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主要政策。
(三)新设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在完成撤镇设区,区级相关部门、人员配备到位后,组织开展新设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四个区“十三五”规划要与市总体规划进行衔接。
(四)研究储备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是实现规划目标的必备支撑和基本落脚点。重大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的重大公共项目和需要政府引导促进的重大社会投资项目。全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项目的储备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确保选准选好重大项目。市发改委在各单位报送的基础上,建立全市“十三五”重大项目库,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支撑。
三、进度安排
根据五年发展规划的编制程序,“十三五”规划编制分为几个阶段。总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规划编制
1.前期研究阶段(2014年3月—10月)
2014年3月—8月,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我市“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建议,拟定“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指南,确定课题研究承担单位。研究方式可采取部门研究、委托研究和公开招标等方式完成。
2014年10月底,完成课题研究及评议等工作。
2.形成基本思路阶段(2014年11月—2014年12月)
2014年11月底,研究起草“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2014年12月底,形成“十三五”发展基本思路,报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对重大问题、重点项目的研究论证,向省发改委报送请求纳入省“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重点内容的建议。
3.拟定规划纲要框架阶段(2015年1月—3月)
2015年1月—3月底,组织开展总体规划纲要框架重大专题研究,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形成总体规划框架。会同各单位研究纳入国家、省级和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等。配合市委起草《中共三亚市委关于制定〈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并就需要列入省“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与省发改委进行衔接。
4.编写规划纲要阶段(2015年4月—10月)
2015年4月—10月底,依据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和有关要求,集中编制规划纲要,形成初稿。采取多种途径多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与省“十三五”规划地衔接,完成“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编制。
5.规划纲要审议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2月)
2015年11月底,规划纲要报市委、市政府审议。
2015年12月底,继续修改完善规划纲要,做好报送市人大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2016年1月底,规划纲要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安排视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而定)。批准后报送省发改委备案。
2016年2月,根据规划纲要协调市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规划完善和报批工作。
6.规划发布和宣传及任务分解阶段(2016年2月以后)
发布“十三五”规划纲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制定总体规划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并印发执行。
(二)重大项目储备
市各单位于2015年2月前,将“十三五”重大建设项目报送市发改委。
四、科学编制
(一)推进程序规范。规范发展规划立项、衔接、论证、报批、备案等编制程序,加强各级各类规划统筹衔接,形成全市规划一盘棋。
(二)扩大社会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完善领导顾问平台、专家咨询平台、规划研究平台,广泛征求老同志、专家、企业界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加强与人大、政协互动,增强规划的民主基础。
(三)注重向上衔接。主动加强与国家、省各有关部门的衔接,争取我市改革和发展事项更多纳入上级规划,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五、加强规划编制与组织
成立三亚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组长:吴岩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世刚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利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委、市海洋渔业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民宗委、市统计局、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文产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环卫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金融办、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亚海关、国家统计局三亚调查队、河东区管委会、河西区管委会、天涯镇政府、吉阳镇政府、凤凰镇政府、育才镇政府、崖城镇政府、海棠湾镇政府、海棠湾管委会、创意产业园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利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福豪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市发展改革委、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旅游委、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抽调,并建立“十三五”规划编制地区和部门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参与编制规划的积极性。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任务。市发改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充实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好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规划编制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配合发改部门的规划编制工作,支持提供各项课题研究成果和规划成果;全市各单位要指定精干人员负责重大项目筛选策划工作,按要求和时间报送重大储备项目。
专项规划由市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各单位可根据职能范围,编制一个或多个专项规划,对于涉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跨多个领域和部门的重点专项规划,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定,并将规划的范围、目标任务、资金平衡等重要内容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实施;其他专项规划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审议并经分管市长审定后印发实施。
六、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大力支持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在经费落实上给予充分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专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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