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 文号:石政发〔2014〕3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石政发〔2013〕34号)依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和《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经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上报市政府。原《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石政发〔2013〕34号)同时废止。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9日
附件: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
http://www.sjz.gov.cn/atm/1279418322670/20140210151042651.CEB
延伸阅读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