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文号:宛政〔2015〕16号
颁布日期:2015-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统领,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大力开展“安全南阳”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执法监察、责任落实等工作,保障了年度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更加深入扎实开展,市政府决定,对淅川县政府等22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尽职尽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监管,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南阳市201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1日

附件

南阳市201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淅川县政府镇平县政府社旗县政府卧龙区政府

新野县政府唐河县政府

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

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机局市水利局

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委市国资委

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总工会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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