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濮阳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文号:濮政〔2013〕69号
颁布日期:2013-1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濮阳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濮阳新区管委会筹备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濮阳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36项)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创新发展工作,努力打造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濮阳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13年12月9日

附件

濮阳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http://www.puyang.gov.cn/awas/upload/file/20140113/201401131537290329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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