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各县区2015年度节能指标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驻政办〔2015〕43号
颁布日期:2015-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各县区2015年度节能指标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工作试行办法>等三个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豫办〔2014〕2号)和省政府下达给我市2015年节能目标,结合各县区“十二五”前四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市政府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各县区2015年度节能目标,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驻马店市各县区2015年度节能目标

2015年4月23日

附件

驻马店市各县区2015年度节能目标

十二五节能目标

(-%)

2015年节能目标

(-%)

全市

-15.00

-1.90

驿城区

-16.00

-1.95

西平县

-15.50

-1.95

上蔡县

-15.50

-1.92

平舆县

-15.10

-1.90

正阳县

-15.00

-2.27

确山县

-16.00

-1.95

泌阳县

-15.10

-1.90

汝南县

-15.10

-1.90

遂平县

-16.00

-1.95

注:经济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规上工业能耗增速控制在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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