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最具安全感省会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最具安全感省会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13〕4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制定的《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最具安全感省会城市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1日

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最具安全感省会城市工作方案

哈尔滨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构建“全国最具安全感省会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提升”为目的,以提升社会治安总体水平为重点,全力做好治安防范、公共安全、治安秩序、打击犯罪、饮食安全、网上舆情、社会稳定、群众安全感受等八方面工作,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大发展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治安保障。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市社会安定和谐、公共安全最佳、治安秩序良好,社会治安总体水平和城市安全指数在全省居领先地位、在全国省会城市处于先进行列,人民群众安全感位居全国前列。

(二)具体目标

1.控制刑事发案方面。把控制刑事发案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的核心要素和衡量社会治安状况的基本标准,万人发案率在全国省会城市中达到最低,“八类案件”占发案总量的比重低于全国省会城市平均水平。

2.打击刑事犯罪方面。将“八类案件”侦破率和警均破案率作为衡量打击能力的主要参数,刑事案件现案侦破和警均破案率明显提升,大要案件及有影响的案件全部侦破。

3.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全面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畅通工程”实施工作力争达到全国一等优秀管理水平。大力整治路面交通秩序,主干道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加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全市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70%以上,社区、村屯、单位“无火患”达标率达到80%以上。重大隐患得到及时治理整改。

5.强化治安管理方面。强化危爆物品管理,全市不发生有影响的涉危、涉爆案件。强化行业场所管理,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涉枪、涉刀案件同比大幅下降。力争不发生有影响的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

6.导控网上舆情方面。及时掌握重大案件、事件和涉警焦点信息等的舆情动向。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对涉警舆情要及时正面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7.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重大维稳信息上报率和先期处置率达到100%,群体性事件处置成功率达到100%,并在处置过程中坚决做到警民不冲突、矛盾不激化、事态不升级。全力维护省市党政首脑机关和领导驻地的信访秩序。

8.保障饮食安全方面。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适时组织专项打击行动,力争捣毁一批制假贩假“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

9.增强群众安全感受方面。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成果的深度感知,在哈尔滨专业城调部门调查中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达到95%以上,在国家级权威调查部门调查中人民群众安全感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三、推进措施

(一)基础措施

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共同开展最安全社区、村屯、街路、单位、场所、区县等创建活动,用不同战线、不同层面、不同区域的“小平安”构建起全市的“大安全”。

1.全面开展“创建平安家园”活动,着力提升群众居住安全感。以物业弃管、半弃管小区和未封闭、半封闭楼院为重点,深入推进居民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积极协调综治、物业部门加快推进实施居民区“亮化工程”和居民区楼院封闭,全力消除居民区防范盲区。开展全方位的安全防范宣传,结合人口管理入户核查工作,逐门逐户发放创建“平安家园”安全宣传品,不断强化居民的自我防范意识,增加社区见警率,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2.强化社会面治安巡控,着力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最大限度把警力摆上街面的原则,完善三级预警巡控、夜间巡控、护城河防线建设和社会辅助力量参巡“四个机制”,强化巡警、巡逻辅警和派出所巡逻力量的联勤协作,特别要强化夜间巡逻盘查和对现行犯罪的打击,真正做到巡控网络无缝隙、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研判会商工作,针对季节性发案、时段性发案、区域性发案的规律和特点调整巡逻力量,增强巡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视频监控在巡逻工作中的精确指导作用,以“天网”工程为依托,全力推进区级和派出所指挥平台建设,确保平台专人值守,及时发现情况,迅速处置。

3.实施多警种联合作战,始终保持对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势态。集中精力快侦快破有影响的“八类案件”。针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涉众型、多发性经济犯罪和新型、非接触性犯罪,不断深入研究,加大打击力度。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拎包扒窃、入室盗窃、路面“两抢”等犯罪活动,及时组织警力,在公共交通线路、商业繁华地段、旅游景点、居民小区等重点部位开展多警种联合打击行动,力争打掉一批团伙、破获一批串案。及时向受害群众返还侦破案件收缴的赃款、赃物,适时组织公开集中返还、登门返还,全力为受害群众挽回和减少损失。

4.以消除事故隐患为核心,着力解决涉众安全问题。牢固树立“事故可防、事故必防”的理念,全力抓好事故预防。建立完善交通事故预防信息研判机制,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高危驾驶行为,保持对交通违法的高压态势。全力推进智能交通管控体系建设,通过增设视频监控、闯红灯拍照、高清车辆识别、交通事件检测等设施,基本实现主城区交通监控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指挥调度和驾驭复杂道路交通形势的能力。继续完善消防“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进“三无”创建活动,集中开展高层、地下建筑和繁华商业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重大火险隐患实施跟踪督办、挂牌整改。

5.继续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全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深度打击制售“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等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打击兽药、农药、饲料非法添加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饲料、农药、兽药,明知饲料、农药、兽药中含有违禁物质而使用,以及在食品中直接使用违禁物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6.着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安全感较差的歌屋、洗浴、足道、KTV等重点场所,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地毯式反复清查,对发生“黄、赌、毒”及携带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予以严厉打击。持续开展非法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收缴行动,加强涉危、涉爆物品管理,强化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和管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型精神病人收治工作。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情绪和行为偏激人员、治安危险分子,认真落实看护、稳控措施,严防发生漏管失控,造成现实危害。推进落实《哈尔滨养犬管理条例》,规范犬类饲养管理,全力避免危险犬只伤害群众。

7.完善舆情引导机制,牢牢掌握舆情引导主动权。强化网络巡查监控机制,做强网络舆情引导队伍,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并上报网上影响群众安全感案件、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舆情信息。建立舆情收集会商研判机制,成立舆情监控应对工作小组,动态掌握案件、事件和涉警信息的舆情动向,并对舆情焦点问题进行会商研判、预测预警。建立涉警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与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沟通联系,在网络出现重大案件、事件舆情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及时澄清事实,主动发布消息,强化正面导向。

8.强化维稳处突应对准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争将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完善处置预案,强化维稳联动机制,全面做好维稳处突准备,做到处置大规模事件有准备、处置中小规模事件有把握。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要做到及时出警、妥善处置,坚决做到警民不冲突、矛盾不激化、事态不升级。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9.创新服务模式,不断强化群众个体安全感。认真规范群众的“小案件、小困难、小需求、小纠纷、小服务”办理制度和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机制、反馈回访机制、跟踪督办机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积极探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整合社会调解资源,构建完善多元化调解格局,努力把各类小矛盾解决在基层、社区。

10.推动点、线、面联动,积极开展区域平安创建活动。牢固树立“少发案优于多破案”的工作理念,以社区、警区、单位、街道、村屯为单位,广泛开展平安创建竞赛活动,强化防控网络建设,努力实现可防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零发案”的目标。集中力量整治案件高发、治安形势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以局部的“小平安”支撑全市的“大稳定”。

(二)保障措施

建立完善严密的防范机制、高效的打击机制、科学的管理机制、有力的监督机制和完善的保障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创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任锐忱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全面推进创建“全国最具安全感省会城市”的各项工作。

2.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组建不同层面的督导检查机构,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察,特别要加大对可防性案件、路面“两抢”、拎包扒窃、重特大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火灾事故、恶性刑事案件等的责任倒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3.进一步开展公共关系建设。定期委托权威调查机构开展群众安全感调查,主动与专业及权威测评机构沟通联络、征求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方向。组织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层面的民意调查活动,了解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从中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把宣传工作始终贯穿创建的全过程,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最具安全感省会城市”的做法和成效,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4.进一步强化执法公信力建设。从提升执法水平入手,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工作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紧紧抓住动态监督、执法责任落实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对初信初访案件、新闻媒体曝光案件以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要严格实行一案一倒查、有错必问责。

5.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以提升队伍战斗力为目标,举办各种形式的岗位技能培训班,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创建工作主体责任。以各个层面的平安创建活动为牵动,通过逐级分解创建目标、明确创建任务、细化创建措施、落实创建责任,使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岗位都有清晰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标准,使每个民警都成为创建工作的主体和责任人。

(二)认真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整体推进,注重实效”为原则,坚持“哪里治安不好就重点整治哪里,群众对什么问题反映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的方针,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安全期待和需求及时转化为创建工作的目标。

(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受。主动开展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引导和多领域、多层面的共建活动,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加强与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互动,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对公安工作的深度感知,把创建工作成果及时转化为群众的内心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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