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全市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2013年全市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2013年全市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佳政发〔20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2013年是全省产业项目攻坚年,为贯彻落实省产业项目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提高项目规模和质量,以产业项目建设拉动投资增长、壮大地方财政实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全市产业项目投资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年新开工产业项目300项,谋划产业项目500项,产业项目完成投资320亿元。
二、工作标准
立足我市资源特点、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前景,以招商引资为牵动,加快建设财政贡献率高、产业带动性强和为长远发展打基础、攒后劲的大项目、好项目。
(一)依托现代农业和粮食主产区原料优势,围绕玉米、水稻、大豆及经济作物精深加工上项目,围绕肉、蛋、奶等畜产品精深加工上项目。
(二)依托工业基础优势,围绕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上项目,围绕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上项目,围绕农机产业园区配套上项目。
(三)依托中心城市优势,加快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步伐。加快商贸、物流、金融、旅游、咨询信息等服务业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地位,完善城市功能。
产业项目主要指除公共基础设施及民生公益事业之外所有以企业为投资主体、集中在一二三次产业特别是工业领域、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类投资项目。根据省相关规定,煤电、风电、水电、生物质发电等能源类项目不认定为产业项目,城市综合体项目应剔除住宅等房地产开发部分;对企业退城入园及老企业改造项目,不认定为新建项目;对棚户区改造配套形成的小型商服类项目,以及原有宾馆酒店改造项目,不认定为产业项目。
根据《佳木斯市产业项目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佳办发〔2013〕1号),考核新开工项目数量指标时,投资五千万至亿元项目,当年须完成投资4000万元以上;亿元以上项目,当年须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五亿元以上项目,当年须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完成投资以统计局入库数为准)。
三、保障措施
(一)抓服务,建立产业项目推进服务体系。
全市产业项目综合管理和日常推进工作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郝敬江同志负责,综合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全市项目建设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同时,按照副市长分工成立战线产业项目推进组,并明确牵头部门成立战线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本战线产业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作。
为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建立项目服务联席会议制度。项目推进责任单位随时将项目单位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报市发改委,经筛选梳理并结合具体情况,由市长和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协调推进会议,相关职能部门、项目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参加,现场解决问题,不能现场解决的下达处理意见书,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全程负责。市纪检、督查等部门要对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同时,针对产业项目资金瓶颈问题,研究出台金融机构支持产业项目建设相关措施办法,为金融机构和项目单位搭建结对平台,争取更多产业项目金融信贷支持。
(二)抓根本,建立产业项目谋划生成体系。
深入研究产业项目发展规律,结合市情、县情、区情,把握自身优势特别是比较优势,研究承载项目所具备条件,注重发挥大项目集聚效应,围绕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依托大企业和大项目上下游产业衔接、关联产业发展、生产工艺配套来谋划生成项目,提高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和本地配套能力。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提高项目成熟度,为招商引资和争取资金做好充分准备。
成立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等综合部门参加的市产业项目谋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产业项目谋划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同时,成立产业项目谋划专家组,聘请各行业协会和科研单位专家,负责对谋划项目的论证和完善。各县(市)区要根据自身比较优势,谋划塑造符合本地发展特色的重点产业和项目。各产业战线要结合业务职能,围绕一、二、三次产业谋划符合我市竞争优势的产业项目。6月中旬,市政府将组织召开全市谋划项目答辩论证会,由县(市)区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对本单位谋划项目进行现场答辩。
(三)抓载体,进一步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把园区建设作为吸引外资、推动项目建设和产业聚集发展的载体,以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锦绿色食品产业园为龙头,强化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链招商和项目建设力度,努力推进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在完成园区功能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园区规划建设水平,有序推进园区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生产配套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园区商务办公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为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抓考评,严格产业项目工作考核奖惩。
市政府将组织产业项目集中开工等活动,考核推进全市产业项目工作,全年产业项目考核将全面综合上半年拉练检查、下半年拉练检查和年终对标三部分内容,三部分各占权重三分之一。
一是组织产业项目集中开工。为抢前抓早,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加快项目投资进度和投产步伐,4月末5月初组织全市产业项目集中开工,并对各单位项目启动情况进行推进和考核,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二是组织上、下半年拉练检查。7月下旬和11月上旬开展全市产业项目拉练检查,对各单位产业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进行打分排序。
三是组织全年产业项目综合考评。年底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投资目标完成率每超额10个百分点加1分,每超额一个亿元以上项目加1分,每超额一个五千万至亿元以上项目加0.5分。
此外,还将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对各单位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给予评定并提出意见,作为评比参考依据。年终对未完成目标的单位取消评比资格,对优秀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别给予奖励。
附件:1、2013年全市产业项目目标分解表
2、2013年全市产业项目目标分解表(市直)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9日
附表1
2013年全市产业项目目标分解表
单位
投资额(亿元)
新开工产业项目数(个)
亿元以上
五千万至亿元
合计
330
28
52
桦南县
46
4
7
富锦市
46
4
7
同江市
36
3
4
汤原县
36
3
4
桦川县
26
3
4
郊区
33
3
4
向阳区
20
1
3
东风区
20
1
3
前进区
12
1
3
高新区
10
1
3
市直部门
45
4
10
附表2
2013年全市产业项目目标分解表(市直)
市直部门
新开工产业项目数(个)
亿元以上
五千万至亿元
工信委
1
1
发改委
1
1
商务局
1
1
经合局
1
1
农委、畜牧兽医局、粮食局、旅游局、
供销联社、林业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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