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湖北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湖北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5〕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等文件精神,为统筹协调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湖北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具体意见和措施,重大事项提请省委、省政府研究决策。

(二)研究制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实施办法、监督考评、激励约束等制度性文件,部署实施相关工作。

(三)统筹协调解决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与政府其他各项工作有效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

(四)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王晓东常务副省长

副召集人:王祥喜省政府秘书长

程用文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饶志国省编办副主任

周锋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胡树华省经信委副主任

徐雁冰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望清省科技厅副厅长

蔡德坤省民宗委副主任

夏志斌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树生省民政厅副厅长

蒋国平省司法厅副厅长

洪流省财政厅副厅长

易望汉省人社厅副厅长

丁玉洋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刘天忠省环保厅副厅长

金涛省住建厅副厅长

程武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冯仲凯省水利厅副厅长

焦泰文省农业厅副厅长

董祚华省林业厅副厅长

胡中海省商务厅副厅长

段天玲省文化厅副厅长

阮力艰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焦跃华省审计厅副厅长

易先荣省外侨办副主任

肖厚雄省地税局副局长

陈锋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吴中志省统计局副局长

邓敏省工商局副局长

黄爱国省质监局副局长

周正素省旅游局副局长

顾栋材省物价局副局长

龚效锋省安监局副局长

刘文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魏月明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锦元省人防办副主任

李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乐绍山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副局长

王捍洲武汉海关副关长

魏贵和省国税局副局长

徐明焕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纪检组长

邢灿飞省地震局副局长

方虹省气象局副局长

吴俊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贺敏人行武汉分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由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程用文兼任办公室主任,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三、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全体成员组成,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办公室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主持,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或其他需要研究协调的具体事项,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审定。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的总体精神和部署,主动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要加强衔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联席会议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联络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办公室报备。

2015年1月16日

延伸阅读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中国宁夏回商大会中国穆斯林企业家银川峰会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