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连政办发〔2010〕125号
颁布日期:2010-09-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0〕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保障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电[2010]3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止价格过快上涨

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场供应保障和市场价格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经信、财政、物价、民政、工商、质监、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强化分工,协调配合,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把我市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密切关注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凡出现重要商品供给紧张、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对因政策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采取有效措施,着力保障市场供应

市经信、农业、粮食等部门要组织好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蔬菜等主要副食品供应,抓好市场销售,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在中秋和国庆期间适时组织粮、油、肉等主副食品储备投放市场,平抑物价。市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畅通农副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运输农副产品的进城车辆主动做好疏导和服务,要重教育、轻处罚,不得扣照扣车和卸载货物,降低流通成本,提高运输效率。市农业部门要抓好粮食、肉、蛋、奶和蔬菜生产的指导、服务工作,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好支持粮食、牛羊猪肉和奶业的发展政策,努力增加市场供给。工商、质监和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检验检疫工作,确保农副产品质量安全。

三、强化价格调控,提升价格服务水平

严格控制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对城市供电、供气、供水、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游览参观景点门票价格,近期一律不得提高。各级物价、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民航、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以及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要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强化政策服务、自律服务、协调服务和维权服务等,规范交通运输和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要对放开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必要的价格监管,引导企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定价,把握好调价行为。

四、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节日期间是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时段,要密切关注消费量增加较多的月饼、粮油、肉、蛋、菜、奶等食品类价格动态。中秋节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经信、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对月饼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通过奢华包装、搭售,变相提高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是否存在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哄抬价格的行为;销售月饼的厂家、商场、宾馆、酒店是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两节期间,各级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农副产品市场、商场、超市的粮油制品经营者、农资经营企业、商户存在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缺斤少两、欺行霸市、囤积居奇等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变相涨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加强市场监测,提高预警分析能力

各级物价、经信、统计、农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提高预测预警水平。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牛羊猪肉等副食品的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工作,实行价格监测每周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价格动态,科学分析、研判价格变化趋势,发现问题妥善采取应对措施,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经信、粮食部门要继续坚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加强与肉类、粮油经销企业的联系,掌握货源供应情况。要密切关注粮油市场动态,及时掌握本地粮油库存、销售数量变化情况。农业部门要加强牛羊猪生产信息和饲料价格的分析和预警。

六、加大补贴力度,保障困难群体生活

要根据当前农副产品价格上涨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切实落实对城市低保对象补助,确保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继续落实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补贴,以及对城市困难群众水、暖、气等补贴和减免政策。建立健全城市低保标准与物价水平动态联动机制,完善分类施保和临时救助制度。要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广泛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把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问题解决好。

七、畅通维权渠道,妥善处理群众举报

市物价、工商、质监、经信、卫生等部门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群众维权电话,并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全天候畅通。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质量、卫生等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矛盾。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案情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或者按工作程序调查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妥善回复。

八、加强政策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宣传导向正确。物价部门要在节日前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相关部门组织行业协会发起倡议,正确引导企业行为。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对涉嫌价格违法行为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管理,重点宣传政府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政策和措施,防止恶意和随意炒作,稳定群众心理预期。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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