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为市区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为市区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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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1-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为市区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
扬府发〔201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有关单位:
《2013年为市区人民办实事事项》及其任务分解表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协调指导,狠抓督查落实,确保全面按期完成。
附:2013年度为市区人民办实事事项责任分解安排表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9日
2013年为市区人民办实事事项
一、促进充分就业。新增就业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0.5万人,培训创业者2500人,带动就业3600人。实行扬州籍大学生就业年两次推荐制度。
二、推进“八老”改造。公房解危4.5万平方米;零散老小区综合整治95万平方米;翻建街巷60条,改造街巷路灯800盏。
三、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现有居民小区物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增8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实现有治安防范、有清扫保洁、有绿化养护、有维修服务、有停车管理等“五有”目标。
四、推进“不淹不涝”城市建设。完成15处积水点整治。
五、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整合公交资源;新增、调整公交线路12条,新(改)建公交站棚50座。
六、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成15个标准化社区服务中心。
七、做好“菜篮子工程”。围绕农民放心种菜在田头到市民放心消费在餐桌,加大投入,减少流通环节;新扩建2000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
八、方便群众如厕。新建公厕5座,改建公厕114座;新增公厕指示牌100块;推进大型公共场所内部厕所对外开放。
九、实施垃圾“三化(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开工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
十、保障学前儿童就近入园。按省优质幼儿园标准新建(改扩建)7所公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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