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纸质公文流转及运行规则(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纸质公文流转及运行规则(试行)的通知

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吉安市政府办公室纸质公文流转及运行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政府办公室纸质公文流转及运行规则(试行)

政府机关公文含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我市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OA办公系统)正式运行后,绝大多数公文处理实现了网络化、无纸化和信息化,基本形成了以电子公文为主、纸质公文为辅的办文格局。电子公文处理及运行规则市政府办公室已另行制定。现就进一步规范纸质公文办文程序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根据《吉安市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吉安市政府办公室内部OA办公系统电子公文流转及运行规则(试行)》相关规定,纸质公文处理仅限于以下几类:①已标明密级件的;②政府抄告单;③协调会议纪要;④征求修改意见的;⑤信访及批示件;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⑦突发应急信息;⑧附件带有书籍、图纸的;⑨要求解决经费、机构、人员编制、人事问题的;⑩其他较为敏感的不宜公开的文件。

篇幅超过16页码或附件带有较大表格的发文,以及工作方案等需多次修改的公文,可走纸质流转呈签,领导签发后由OA办公系统发文。

第二条各综合科室和专业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本科室纸质公文管理登记跟踪制度和台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做到公文随时可查找、可追踪,密切掌握公文去向。

第三条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件,按人大、政协相关程序和规范办理;对征求修改意见的公文,由拟文单位直接发函征求意见;对要求解决经费、机构、人员编制、人事问题的由单位向相关职能部门去函,再由职能部门提出意见用纸质文件报市政府研究。上述文件报市政府后,以及附件带有书籍、图纸和不宜公开的文件,其收文程序及运行相关规范比照电子公文已明确的相关程序和规范办理。

第四条关于涉密件的纸质收文处理。秘书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应建立健全本科室涉密公文管理登记跟踪制度和台账;密级件应使用办公室印有“密件”标识的文件夹传递;复印、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并经市政府办主要领导批准;绝密级公文不得复印、汇编。复印、汇编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第五条关于信访批示件的纸质收文处理。主送市政府主要领导的信访件,由秘书科建立登记台帐,拆封后交市长秘书梳理经秘书长把关后呈市长阅示。对市长作出批示的信访件,由秘书科登记批示内容并根据批示内容和信访性质进行分办:个人诉求类信访件转信访局按规定办理;举报类信访件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单位信访件按归口分办给业务科室办理。主送市政府分管领导的信访件,由各对口业务科室建立登记台帐并办理。信访件办理结果由各承办主体及时督办收集汇总并通过原渠道反馈给分办单位,再呈报阅批领导阅示。

第六条关于市领导或上级领导批示件的纸质收文处理。对部门直呈市领导且市领导在直呈件上有批示的,秘书科登记后根据内容归口分办有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登记并转办给相关部门办理。对上级领导和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件,秘书科收文后按程序及时送市政府主要领导阅示后,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秘书长,同时分办有关业务科室办理。急件,送市政府主要领导阅示的同时,分送市政府分管领导、秘书长阅示并分办有关科室立即办理。

第七条关于突发应急信息的纸质收文处理。突发应急信息全部纳入紧急公文处理范围,由应急办(直通办)第一时间收文、拟办并送呈相关市领导。应急办(直通办)要落实专人全程跟踪文件去向,对领导批示内容第一时间交办,并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第八条关于政府抄告单和协调会议纪要纸质发文的程序及运行相关规范比照电子公文已明确的发文相关程序和规范办理。

第九条关于纸质公文的流转传递。属一个口子内办理的公文由对口专业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并按时限要求办结并反馈;属跨口子办理的公文由秘书科落实专人负责传递并跟踪进度,传递完毕后交相关科室办理并反馈。秘书科负责公文传递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到领导办公室取送文件,做好文件去向登记,及时传递分办,急件即收即送。周五或法定节假日放假前应及时取送文件,防止压误。文件传递完毕由秘书科及时退回承办科室办理,办理完毕后按有关规定归档。在公文传递过程中,科室之间应加强沟通衔接,按要求办理、传递,确保公文运转顺畅。

第十条关于纸质公文的办理时限。文件在科室之间传递均须履行登记签字手续,注明签收日期,急件还须注明签收时刻。原则上纸质公文传递的每个节点办理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急件即收即送,一般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答复的从收文登记之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完成。对逾期未办超过时限要求的公文,承办人要及时查明情况,并向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和市政府领导报告,对送呈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文件出现此类情况还应向秘书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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