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九府厅字〔2015〕90号
颁布日期:2015-07-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5〕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6日

九江市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理流程,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实行市场主体“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便捷高效的原则。按照程序简便、成本低廉的要求,

整合办事流程,统一申请材料,简化审查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分步实施的原则。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动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待国家统一部署后实现“一照一码”。

3.统筹推进的原则。将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加快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一级政府“一站式”服务、统一电子政务平台等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自2015年7月1日起,将全市各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含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国家税务部门(以下简称“国税”)、地方税务部门(以下简称“地税”)四部门分别办理的登记制度,改为由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登记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四部门联动办理,三证合一、一证三号的登记制度。

第二阶段:国家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出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我市立即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简化设立登记程序。在不改变工商部门、质监部门、国税部门、地税部门行政职能,不改变原有证照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按照“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核发一照”的工作制度,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一,向申请人颁发同时加载企业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的营业执照。

(二)三证合一实施范围。全市范围内新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自愿申请原则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三)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我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设立登记综合服务窗口,鉴于“三证合一”工作时间紧,且目前只能实现纸质流转,综合窗口暂时从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各抽一名工作人员组成,2015年6月底全部到位。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尽快落实长期固定工作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并尽快上岗。综合窗口要实现“四统一”,即统一接受咨询、统一受理业务、统一协调办理、统一发照送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江西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暂行办法》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流程。

四、职责分工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综合窗口建设,落实人员、设备及工作流转;市政府信息办负责全省网上审批系统企业注册并联审批子系统网络保障,通过并联审批系统实现各级工商、质监、税务办理流程信息的实时共享、分发;工商部门负责自身审批业务系统改造,满足“三证合一”业务办理及营业执照打印需要;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要确保数据传送畅通、准时、准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协调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市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指导协调工作。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和时限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质监)要会同国税、地税部门,制定“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等,为改革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三)强化基础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有关技术支撑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立等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经费保障,确保“三证合一”登记制度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政策的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要有计划地安排好业务人员培训,适应“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作要求。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地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明确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时间节点、目标要求,逐项对照督查,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九江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附件

九江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组长:唐舒龙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环市委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成员:程文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邹常斌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岳伟时市质监局调研员

涂新民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刘荣辉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朱军市政府信息办总工程师

徐胜市编委办副主任

杨勇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闵忠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由罗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文辉、邹常斌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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