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耕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耕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抚政办发〔2013〕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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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4-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耕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石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入春以来,我市出现了长时间的低温、多雨雪极端天气,造成土壤湿度过饱和,冻土解冻缓慢,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不利影响。预计,全市春耕播种期比常年延后7至15天,春耕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做好抗春涝战低温保春耕工作,确保全年农业丰产增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春耕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要把春耕生产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头等大事,领导干部要深入生产一线,做好春耕生产的指导与服务。要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干部包乡、包村、包户,协调解决好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农业部门要打破常规,早准备,早动手,抢天时争主动,强化服务助力春耕生产。要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资金尽快下拨、及早发到农民手中。
二、要指导农民选用适宜本地区种植的中熟或早熟作物品种,备足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抓好水稻大棚育秧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各县区除完成省下达的大棚育秧任务外,要进一步推广浸种、催芽、适时适当施肥等综合技术,有效缩短育苗期。
三、各级农业部门要帮助农民及时排除田间积水,促进土温提升。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一旦天气和土壤墒情适宜,立即组织农户抓紧进行播种,力争水稻播种期比常年缩短5天,玉米等大田播种期缩短7天。农机部门要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依托,组织好机播种、机插秧等农机作业,提高春播工作效率。
四、各级农业干部要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春播工作。要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和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异常气候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为全年农业丰收奠定基础。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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