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议案)提出者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优秀政协提案提案人和2014年度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议案)提出者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优秀政协提案提案人和2014年度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 颁布单位: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辽宁省锦州市政协办公厅 辽宁省锦州市人大办公厅 | 文号:锦政办发〔2015〕25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表彰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议案)提出者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优秀政协提案提案人和2014年度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锦政办发〔2015〕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4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大量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科学性的建议(议案)和提案,为市政府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中(省)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市政府系统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整个过程中,涌现出一批优秀代表建议(议案)提出者、优秀政协提案提案人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政治热情,并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更好地开展,经研究,决定授予韩玉等14位市人大代表为“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议案)提出者”称号;授予王辉等30位市政协委员为“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优秀政协提案提案人”称号;授予张秋菊等31名同志为“2014年度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继续关心和支持政府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议案)和提案;希望受表彰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保持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市机关工作人员向他们学习,立足岗位,积极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加快推进辽西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议案)提出者名单
2.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优秀政协提案提案人名单
3.2014年度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2015年3月6日附件1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优秀代表
建议(议案)提出者名单
韩玉释道极吴文海李庆东付玉祥
杨乃茹李倩伟杨英伟孙中海范敬东
刘中义才卫群李文祥刘敬党附件2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优秀政协
提案提案人名单
王辉王忠民于秀丽马凤杰马贺骥
勾庆友冯树海闫宝杰孙鑫刘晓军
刘晓伟李刚李杰李英张慧
张冶冮张显龙张素珍齐心邵景波
赵春刚周凤霞徐鑫康杰堵远鹏
唐立常城释道极谭鑫綦艳杰附件3
2014年度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先进个人名单
张秋菊(北镇市)
郑闯(义县)
李琦(凌海市)
刘颖(凌河区)
柴仲刚(滨海新区)
贾爱丽(松山新区)
孟晋(市发改委)
冯建文(市经信委)
王立立(市教育局)
安辉(市公安局)
郭云富(市民政局)
韩雪冬(市司法局)
唐振友(市财政局)
何勇(市人社局)
刘宏利(市住建局)
李国庆(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朱瑞民(市国土资源局)
宋传涛(市交通局)
刘志刚(市农领办)
王雷(市水务局)
王再宁(市服务业委)
孔纯金(市文广新局)
胡爽(市卫计委)
崔义(市法制办)
王洪超(市环保局)
郭涛(市安监局)
倪宇晖(市规划局)
张丽军(市工商局)
路佳(市质监局)
张革(市食药监局)
吴少玉(市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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