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全区人武部全面建设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全区人武部全面建设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军分区、呼和浩特警备区,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武部正规化建设水平,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内蒙古军区将于2011年8月下旬,联合组织对我区人武部全面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全区人武部全面建设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区人武部全面建设检查考核实施方案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从2011年8月下旬开始,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内蒙古军区将联合对全区旗县(市、区)人武部全面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四总部、北京军区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我区《旗县(市、区)人武部战备工作规定》、《民兵组织建设实施规范》、《民兵军事训练规范》等为依据,以应急力量建设为抓手,本着“统一标准、规范秩序,以检促建、全面提高”的原则,对人武部战备建设、党管武装、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勤保障和应急力量建设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摸清底数,规范秩序,促进各项工作得到落实,有效提升人武部全面建设水平。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定于2011年8月下旬至9月初,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军地联合对12个军分区(警备区)、22个人武部(除阿拉善盟和乌海市各检查1个人武部外,其余盟市均检查2个人武部)、22个基层(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武部和22个民兵应急连进行检查考核。2009年军区巡检过的人武部原则上不再列为受检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连辑、内蒙古军区副司令员海力斯、参谋长郧建华任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孙惠民和内蒙古军区副参谋长李乃刚任副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届时抽调军地机关人员和各军分区军动科长(参谋)全程参加。

四、检查内容

(一)战备建设

主要检查人武部战备制度、战备管理和“三室一库”战备设施情况。

(二)党管武装

主要检查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工作述职、议军会议和现场办公等制度落实情况。

(三)训练基地建设

主要检查盟市和旗县两级民兵训练基地建设规模、场地设施、器材保障和教练员队伍建设等情况。

(四)军事训练

主要检查人武部训练制度、训练计划和训练落实情况。

(五)安全管理

主要检查安全教育、人员管理、办公秩序和武器装备管理等情况。

(六)政治工作

主要检查党委建设、机关组织建设和政治教育等工作。

(七)双拥共建

主要检查组织领导、拥军共建、双拥活动和军民关系等工作。

(八)后勤保障

主要检查财务制度、营院建设、食宿保障和营产营具管理等工作。

(九)民兵组织整顿

1.旗县人武部整组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检查人武部是否按照《民兵组织建设实施规范》召开整组会议,下达整组指示,搞好宣传教育,落实整组内容,组织检查验收等,进一步查清各单位整组资料是否齐全,人员编配是否落实,队伍结构是否合理等。

2.基层武装部、民兵营连部建设情况。主要检查专武干部配备和履职尽责情况,基础设施是否达到“七有”(办公室、电脑、资料柜、工作图表、活动场所、牌子、旗子)标准,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工作制度是否落实等。

(十)民兵应急力量建设情况

1.拉动点验。主要检查点验程序、装具携带、官兵相识和对民兵工作基本常识的掌握情况。

2.警棍盾牌术。主要检查对警棍盾牌术基本套路和动作的掌握情况。

3.半自动步枪100米精度射击。主要检查民兵对手中武器的使用情况。

4.吃住行保障。主要检查应急分队组织开进、野炊保障、搭建帐篷和伪装防护等自我保障能力。

五、检查方法步骤

各盟市自行推荐1个人武部接受检查,另外1个受检人武部由自治区检查组在检查考核前3天临时抽点。检查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观摩、紧急拉动、集中评判等方法进行。

(一)听取受检人武部工作情况汇报(主要汇报近年来抓人武部全面建设和应急力量建设的主要做法、工作特点、取得成绩,以及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建议)。

(二)按照相应考评《细则》,分别对人武部、训练基地、基层武装部、民兵营连部软硬件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三)拉动民兵应急连并检查相关内容。

1.拉动点验地点为各旗县(市、区)人民广场,集结时统一着装,人员不少于编制数的90%,并携带警棍、盾牌、头盔、背囊和通信器材;

2.警棍盾牌术为集体作业,分解和连贯动作各一遍;

3.摩托化行军到可以组织半自动步枪实弹射击的地域,设置考核场地;

4.从应急连中随机抽点3个班(每个班6人,共18人)搭设3顶班用帐篷并搞好伪装防护;

5.再抽点30人参加半自动步枪实弹射击考核,同时组织人武部编制内干部进行54式手枪实弹射击考核;

6.炊事班同步开始组织野炊,不少于四菜一汤一主食(不含熟食,食谱见考评《细则》),然后组织全连人员就餐。

(四)每个课目检查考核结束后,能够现场作出评判的,现场公布成绩;不能现场评判的,检查组与被检查考核单位交换意见时宣布成绩。

(五)综合成绩为300分。其中,战备建设、党管武装、基地建设、军事训练、安全管理、政治工作、双拥共建、后勤保障和组织整顿为每项20分,共计180分,应急力量建设为120分(具体项目所占分值见考评《细则》)。

六、阶段划分

(一)准备阶段(7月底前)。3月底前,完善检查考核方案,建立领导组织,下发检查通知;4月15日前,制定检查考核具体实施计划和考评《细则》,召开任务部署会,明确具体要求;4月30日前,下发各单位考评《细则》,并广泛征求意见,做好修订完善工作;7月底前,各单位自行准备。

(二)实施阶段(8月中下旬)。8月15日前,各盟市和军分区按照考评《细则》,完成对所属人武部的普遍检查考核,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内蒙古军区。自治区检查组全体成员提前1天在内蒙古军区集中,主要任务是召开协调会,学习考评《细则》和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检查分工,并组织全体人员在呼和浩特市1个人武部进行试考试评,进一步统一检查标准、方法和程序,提出具体要求,然后全面组织开展检查考核。

(三)总结阶段(9月上旬)。检查考核结束后,统一在内蒙古军区汇总各单位检查考核情况,并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下发通报,梳理总结并上报北京军区。

七、检查考核保障

(一)车辆保障。由各受检单位分别按照地域区分,负责自治区检查组的机动,并定点搞好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安全顺利。

(二)场地器材保障。各受检单位根据检查考核内容,提前做好场地、资料、装备器材和武器弹药等准备。

(三)经费保障。各受检单位经费开支自行保障;自治区检查组所需经费由内蒙古军区统一保障,从民兵事业费中支出。

(四)着装规定。军队所有人员统一着新式迷彩服、穿迷彩作训鞋、戴迷彩帽。

(五)其它保障。医疗防疫、通信联络、宣传报道、勤务警戒等相关事项由各受检单位予以保障。

2011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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