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事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事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巴彦淖尔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教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打造教育品牌,建立教育强市为抓手,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稳步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全市教育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为巴彦淖尔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主要表现在:
--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稳步发展。推进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为80.86%。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所占比例为29.31%,比2005年的21.27%提高了8.04个百分点。学前教育基本形成以公办为主导,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实施了特殊教育建设工程,有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95%。从2007年至今,市特殊学校先后有13名学生考入区内外本专科院校,是全区教育所属特殊学校唯一有学生升入大学的学校。
--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提高。2007年,代表自治区顺利通过国家“两基”巩固提高验收。2010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8.8%,初中阶段升学率达92.59%,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覆盖率100%,保障水平和标准逐步提高。落实了进城务工农牧民子女教育由流入地政府负责政策。
--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8.5%,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全市普通高中16所,在校生29514人,已评定为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5所,普通高中教育的规模、效益和质量进一步协调,高考各批次上线人数,尤其是高分层次人数大幅增加。全市中等职业学校17所,在校生19762人,比2005年增加7773人。利用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推进中职基础能力建设,使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已建成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3所、自治区级重点职业学校2所,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率达95%,就业率达95%以上。开展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城镇职工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训,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农村初中渗透职业教育,推行了“绿色证书”教育制度。组建了巴彦淖尔市理工职教集团和艺术服务业职教集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服务地方经济能力明显增强。2006年,自治区政府在我市召开全区职业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我市发展的经验。在全国、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上多次获奖。
--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到2010年,全市蒙授民族学校(园)共12所,在校生4256人。市委、政府把民族教育摆在了优先重点的位置。认真落实“两主一公”的办学政策,出台了《巴彦淖尔市民族教育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涉及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教师培训、贫困蒙授学生救助、转移牧民技术培训等专项资金。蒙授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现免费教育,民族高中学生实现“三免一补”,民族幼儿园“一免一补”政策(免保育管理费、补助伙食费)逐步推开。2010年接受了教育部牧区教育工作调研和自治区民族教育发展工程评估验收,受到好评。
--高等教育稳步发展。河套大学在校生比2006年翻了一番,新生第一志愿率、实际入学率大幅提高,招生形势良好。办学条件得到快速改善,旧校区改建、扩建工程基本完成,新校区建设已经纳入议事日程。教育科研成果、品牌专业等均居全区同类学校前列,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2006年,顺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填补了我市民办高等学历教育的空白。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坚持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出台相关文件,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确保了师德师风持续好转;强化师资培训力度。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教师培训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投入400多万元,通过北京师范大学巴彦淖尔市教师队伍实验区、赴上海挂职锻炼、加拿大英语教师培训等高层次、高水平、专业化和大规模培训,以及举办校长上讲台、教师读书计划、课堂教学大比武等活动,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聘用、吸纳优秀人才到我市任教,2005年以来,为各中小学共招聘教师1353名,其中研究生32名,本科生927名,2010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100%、98.72%、92.04%、82.01%,比2005年分别提高0.3%,0.41%,9.47%,21.97%,小学、初中和高中中具有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分别达到87.23%、65.26%、9.01%,分别比2005年提高13.53、23.04、7.22个百分点;具有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的教师小学8.88%、62.72%、26.21%,初中22.49%,45.3%,28.26%,高中31.98%,34.98%,27.66%;努力提高教师待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施,各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教师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组织了老教师免费赴北京上海度假、为骨干教师发放特殊津贴、启动“名校长、名教师工程”等,调动了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从2006年开始,教育系统作为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先后完成了对市直处级建制学校领导班子正副职和环节干部的考核聘任工作,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激活了用人机制,优化了队伍。
--布局结构调整进展顺利。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将之与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布局结构调整优化了资源配置,规模效益逐步显现。全市中小学由2005年的745所,调整为2010年的199所。在校生校均规模,除普通高中由2047人减少到1845人(普职比的原因),小学由2005年的241人增加到792人、初中由755人增加到1376人、职业高中学校由1285人增加到1600人,教育效益明显提升。
--教育投入不断加大,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十一五”以来,全市共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改善办学条件资金23亿元,自筹资金4.51亿元,通过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中西部初中校建设、校舍安全等工程,改造和新建校舍107万平方米,小学、初中、高中生均建筑面积分别较2005年增长0.91平方米、1.17平方米、2.24平方米。加大投入,增添教学仪器设备,使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面实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市所有计划保留的农村中小学全部实施了“模式三”,即卫星接收计算机网络教室,实现了“班班通”,我市被国家教育信息中心确定为全国28个国家级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示范区,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积极推进教育公平,教育惠民政策得到落实。一是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牧区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发展农牧区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通过项目支持、结对帮扶、师资倾斜,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扶持力度,提高了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满足广大农牧民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二是教育资助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成立了市扶困助学领导小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了贫困学生电子信息档案,初步构建起从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到高等教育比较完整的贫困学生救助资助体系,实现市委、政府“确保全市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承诺。三是严格规范教育收费,杜绝了集体组织的乱收费行为,学生利益得到了切实维护;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实施“阳光招生”,确保了各类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四是积极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率均在100%。五是强化管理,狠抓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始终坚持将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放在首位,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防范严密,强化督查,没有出现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维稳、综治工作多次受到自治区、市政府的表彰奖励。
--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德育摆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努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保障。教育科研和教学改革取得新成果,从试点实验到全面推开,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深入推进,并启动了高中课程改革。积极深化中考改革,建立和完善“多元化评价、等级制呈现、多样化录取”的改革办法,将优质高中统招生名额72%分配到初中学校,变升学竞争为办学水平竞争,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中小学生生产实践基地和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先后筹备建立了川井教育基地和小官井人文教育基地。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进一步加强。7个旗县区全部通过自治区“33211”工程验收,被评为优秀。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健康教育进一步得到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体育艺术活动蓬勃开展,广泛开展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在自治区多次体育赛事中居全区前列。2009年,市教育局被评为全国国防教育先进集体。
--教育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在全区率先将教育工作纳入市政府对旗县区政府的实绩考核内容,督促旗县区政府履行发展教育职责;建立和完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和学生成长记录册,并纳入中考改革,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发挥教育督导督政督学功能,对教育督导团督学进行改聘,由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亲任总督学,加强市政府对全市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有力促进了教育的健康发展。督学责任区的探索作为自治区唯一的先进经验在全国教育督导会议上交流。
二、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
与教育事业发展较快的地区相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优质、多样化教育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全面提升我市教育发展的质量任务仍然艰巨,主要表现在:
㈠教育投入相对不足
教育经费紧缺仍然是制约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十一五”期间,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为2.90%,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生均公用经费部分低于全区平均水平,低于同处自治区西部的盟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经费保障水平较低,高中阶段教育负债严重。
㈡教育发展不平衡
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突出,特别是农村教育比较薄弱。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不平衡,职业教育基础依然薄弱,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实训实验设备缺乏,“双师型”教师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够紧密,中等职业教育为地方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不够,职教的本土化观念淡薄。学前教育办园效益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不足。集体办园和民办园办学条件较差,甚至不达标;教师素质偏低,且不稳定;农牧区学前教育入园率相对较低,优质幼教资源短缺,入园难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㈢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教师结构不尽合理,低水平教师分流缺乏经费和政策支持,新教师补充没有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机制,教师培训提高缺乏本土化培训模式引领;教师待遇较低,流失严重,影响了队伍稳定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校长、教师归口教育部门管理还未完全实现,已经影响到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部分教师从教行为不规范,乱办班、乱补课等违规行为仍然存在。
㈣素质教育亟需深化。
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部分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办学特色不明显,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还没有根本扭转,“应试教育”倾向仍一定程度存在,教育教学改革任重道远;教育教学质量需大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亟待加强;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性,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任务很重。长期存在的教育理念落后,实践教学薄弱,就业创新能力偏弱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教育改革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三、“十二五”教育发展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㈠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宗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实施打造教育品牌,建立教育强市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均衡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育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坚持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努力为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广泛的智力支持和坚强的人才保证。
㈡工作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出发,始终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努力提升全民素质。落实教育的先导性、基础性和全局性战略,不断增加教育投入,完善政策举措,确保优先发展。
——坚持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要把素质教育贯穿于每一个教育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促进公平。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目标,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建立健全以城乡一体化为导向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实行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向薄弱学校倾斜的政策。重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落实扶贫助学政策,不断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发展和办学水平差距。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努力实现创新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开放与交流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形成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坚持提高质量。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把素质教育贯穿于每个教育环节,把提高育人质量作为教育工作的核心,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
——坚持强市惠民。坚持把“强市惠民”作为教育必须履行的重要责任,切实增强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多样的教育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十二五”发展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㈠总体目标
到2015年,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夯实九年义务教育基础,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普高职高协调发展;稳步发展高等教育,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基本满足社会需求。人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基本实现全市上下认可、人民群众满意,各项指标走在全区前列的社会事业发展品牌,为巴彦淖尔市在新的战略期崛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㈡具体目标
——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超过70%,全市50%以上幼儿园达到一级标准。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重点建设好以听障、视障、智障为重点的3所特殊教育学校,确保残疾儿童同步接收义务教育和相应的职业教育。
——义务教育。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5%以上。8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高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2所以上普通高中学校达到国家级示范性学校标准,6所普通高中学校达到自治区级示范性学校标准,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占全市高中教育资源的80%以上,90%以上的普通高中学校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3年。
——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组建巴彦淖尔市职业教育集团,筹建巴彦淖尔市职业技术学院,实现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和层次提高。1-2所中等职业学校进入国家1000所骨干示范职业学校行列,85%以上的中职学校达到教育部设置标准。中初级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突破,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基本满足需求。职前培训率达到90%以上,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参与率达到55%以上(全国2020年达到50%)。
——高等教育。河套大学升格为本科高校,在校生总规模保持在1万人左右,将河套大学建设成为实力较强、特色鲜明、自治区同类学校排位靠前的多科性大学。开放发展电大、网络和自学考试等高等学历教育。支持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办学。创办以理工类为主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层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民族教育。坚持优先重点发展,基本实现民族中小学生、幼儿园15年免费教育。基本普及蒙语授课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完成市直蒙古族学校资源整合和搬迁工作。打造精品学校,建成一所高标准、示范性、自治区一流的民族学校,高中、小学、幼儿园至少各有1所分别进入全区民族教育先进学校和幼儿园行列。
——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教师学历合格率,普通小学、初中保持高合格率,高中达到95%以上;小学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分别达到教师总数的90%以上和70%以上;高中阶段学校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明显增加;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达到50%以上。
——教育投入得到切实保障。依法确保教育财政拨款的“三个增长”,到2012年,全市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本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并逐年提高,教育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进一步科学化、精细化。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
——依法治教水平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科学决策机制和教育行政监督机制更加健全。教育行政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全市七个旗县区全部成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旗县区”。
——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创先争优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师生思想道德素质显著提高。学校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健全,校园及周边环境显著改善,各类影响稳定的矛盾和冲突得到有效化解,学校安全稳定局面得到持续巩固,和谐校园建设呈现新局面。
㈢主要任务
1.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创新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机制、途径和方法,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和培养模式,倡导启发式教学和探究性学习,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加强课程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完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建立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对全体学生实施全面的质量监控与考核,并将结果作为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创新体卫艺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三化三高工程”(学校体卫艺教育管理制度化、工作规范化、条件标准化,实现体卫艺教师素质明显提高、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学生体质明显提高),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切实抓好卫生工作。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合力,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共同肩负起实施素质教育的责任。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2015年前以实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为目标,加快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学校的公共卫生设施条件;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馆(室)等功能教室的建设,配齐配足实验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施和图书资料;逐步完善学校的体音美设施及课外兴趣活动设施,使有条件的学校达到标准化要求。结合城市建设与改造、农村城镇化进程以及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积极稳妥地调整中小学校布局。
二是以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为契机,以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为抓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办学条件的均衡;以教师专业化建设和县域内教师流动为途径,扩大优质教师资源,促进师资水平的均衡;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扩大优质高中统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促进生源均衡;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扩充优质软件资源,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建立和完善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区域和学校间的差距进行检测与分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各级政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探索本市区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策略和模式。
三是积极发展幼儿教育。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启动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完善《巴彦淖尔市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规范办园行为,特别是规范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农村牧区幼儿园建设,启动乡镇苏木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健全经济困难家庭孩子入园补助机制,为孩子们进入幼儿园学习、生活创造公平机会。
四是关心特殊教育。制定出台《关于加快特殊教育发展的意见》,完成国家特殊教育工程,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专用设施设备配置,实现特殊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需求。
3.高质量普及高中教育
强化市级统筹高中教育的力度,制定《巴彦淖尔市高中教育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布局高中学校。积极创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建设标准化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支持一批重点中学通过多种形式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注重学校内涵发展,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注重速度、规模与质量、效益的内在统一,推动高中新课程改革,强化高中教育科研,加大师资队伍培训力度,努力提升教育质量,打造学校特色。力争2015年前,化解高中教育债务,为高中学校发展减负增效。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进一步强化市政府统筹职业教育的力度,制定《巴彦淖尔市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科学布局职业学校。启动职业教育境外贷款项目,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落实配套资金,努力改善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运行好职业教育集团,市直重点建设2所职业教育实习实训中心,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此基础上,筹备建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市场需求招生,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的效益和层次;积极创设条件,促成河套大学升本;建立职业学校学生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探索建立促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体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实现人才培养与岗位技能标准的对接,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实验实训改革与研究,以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5.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
出台并启动《巴彦淖尔市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支持民族教育发展的专项资金,落实民族教育各项优惠政策,巩固完善“两主一公”办学模式,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积极发展民族幼儿教育,推进蒙古语授课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实现在蒙古语授课高中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免费教育;加强“双语”师资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继续推进民族中小学特色教育教科研活动,加强民族教育对外交流协作。研究制定并颁布《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例>实施意见》,依法保障民族教育的改革创新与协调发展。
6.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
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鼓励举办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发挥成人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各种学习形式的作用,努力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满足人民群众不同阶段和不同层次的学习需求。鼓励学校向社会开放,建立全方位开放的教育制度。进一步发挥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等多种功能,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面向社会,大力开展职前教育、职后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非学历教育和培训,为各类社会成员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办好老年大学,建立终身教育体系。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从抓教育就是抓人才、就是抓发展、就是抓经济、就是抓未来的高度,切实把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中,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确保教育优先和适度超前发展;坚持教育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健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旗县区政府教育工作实绩考核方案》,将教育发展纳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以及选拔干部的重要内容。制定《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实施办法>意见》,完善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机制,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督导机构,提升教育督导的层次和水平。坚持督导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完善教育督导责任区和发布全市教育督导报告制度,提高教育督导地位和权威,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
㈡保障教育投入,为教育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建立和完善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教育经费的支出比例,依法保证“两个提高”、“三个增长”,到2012年,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本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并逐年提高。完善和规范以政府财政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不断提高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拓宽困难学生资助经费筹措渠道,解决好困难学生资助问题,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度体系,扩大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改革和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和教育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统计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㈢不断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资源
1.发展民办教育。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制定《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的意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推动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2.深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由市政府统筹,进一步整合扶贫、就业、科技、农牧等培训资金,充分发挥职业学校的资源优势,使职业培训成为职业学校一个重要增长点;落实和完善“校长教师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体制,激活用人活力;理顺市直学校管理体制;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理顺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
3.推进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办法;继续完善“多元化评价、等级制呈现、多样化录取”的中考改革办法,稳定并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调整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实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新突破,促进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
4.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积极探索总结全市教育教学改革的方法,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借鉴先进地区成熟的教改经验,结合实际,消化吸收。建立教育质量评价评估机制,加快对学校的评估制度改革,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5.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法人制度,增强学校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能力。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律地位、办学目标和办学自主权。在用人制度、收入分配等方面放权于学校。进一步发挥教代会、职代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㈣建设高素质校长教师队伍
1.加强队伍管理。落实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实现城乡中小学统一编制标准政策。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坚决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畅通教师退出和补充机制,坚持教师“公开招聘、凡进必考、择优录取”的准入原则,严把教师入口关。继续实施研究生引进计划,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做好教职工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落实好自治区关于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建立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严格执行校长队伍选任、考核、退休制度,坚持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全面实施校长聘任制,逐步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探索旗县区范围内校长教师交流试点工作,并逐步向全市推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监督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的重要依据。建立优秀教师定期表彰奖励制度。
2.加强培养培训。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做好教师培训规划,继续办好各类校长教师培训班;密切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优质资源强化校长教师培训;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积极探索校本培训,拓宽校长教师培训渠道,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大对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减轻中小学教师培训负担。
3.逐步提高待遇。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巩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前期改革成果,切实做好绩效考核和奖励性工资的分配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推进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切实落实以待遇留人,以感情留人,以事业留人,继续实施名校长、名教师工程,落实农村教师奖励制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经济待遇,稳定教师队伍,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㈤开展若干改革试点和重大项目(工程)
围绕实施教育“十二五”及今后一个阶段的目标,组织实施一批改革试点和重大项目(工程)。
1.组织开展改革试点。根据我市实际,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的原则,开展4个重大改革试点。
——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办法,逐步消除城乡教育发展差距,以乌拉特后旗为改革试点,逐步实现城乡教育政策、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融合、融通,城乡教育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学前教育引进社会资金改革试点。建立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和制度。与北京乐嘟嘟幼教集团合作,探索引进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学习、引进先进的学前教育办学理念,不断规范幼儿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和效益,满足广大的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市理工职业教育集团和现代服务业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的优势,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发挥规模效应,优化专业设置,强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办学模式,不断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旗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制度改革试点。按照自治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建立以旗县区为单位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校际交流的制度;探索建立城乡学校校长交流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制度;研究制定农牧区校长的交通、生活及地区津贴补助办法和标准。
2.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工程)。围绕打造教育品牌,建立教育强市的战略目标,在实施好全国、全区重大项目(工程)的基础上,组织实施10个重点项目(工程)。
——农村教育工程。认真贯彻《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牧区教育工作的意见》,把更多的财力和资源倾向农村,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稳定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使更多的农村孩子受到优质教育。
——幼儿教育规范普及工程。以国家和自治区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为抓手,实施并完成农牧区乡镇(苏木)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利用撤并后农村学校资源,扩建规模较小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新建若干所幼儿园。加强幼儿教师和园长培训。遵循学前教育规律,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坚持科学保教,切实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等不良倾向。
——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启动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形成建设规划。以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为主要抓手,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完善各类教学和生活设施,提高实验实习、实训和信息化教学设备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高中教育质量工程。要分层次制定重点高中和普通高中建设标准,切实抓好高中新课改工作,实现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要经过5年的努力,使全市高考本科升学率有明显提升。
——职业教育能力建设工程。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加强职业教育的能力建设,不断改善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努力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中职特色学校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并积极拓展优质资源,通过精品专业设置,引导学校特色办学和全面发展,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使职业学校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工程。要将“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落到实处,设立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继续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实现蒙语授课幼儿园、中小学到高中教育的免费教育。加强“双语”教师培训,提高办学质量,把民族教育办成我市教育的一个亮点。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程。要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做好国家级教育信息化管理示范区的实施工作,建设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网络系统和市、旗县(区)两级教育网络信息中心。建设市级教育管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资源基础信息系统,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提高现代远程教育的应用水平,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好名校长名师工程,造就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区能起示范作用的名校长、名师,为教育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对培训项目适当给予补助。努力提高教师待遇,做好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改善这些地区教师特别是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和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
——现代学校制度创新工程。积极探索“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不断提高校长的规划实施能力,学校的课程建设能力,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校主动发展,打造学校品牌。
——扶困助学工程。要逐步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在蒙古语授课高中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实施免费教育,启动国家各类计划和项目,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㈥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按照巴彦淖尔市城域网建设标准,继续推进城域网建设,实现市、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城区学校网络连通,并逐步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优质资源共享体系。提高教师、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推进信息技术进课堂,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优化整合,把教育信息化工作重点放在广大农村。提高信息化管理在招生考试、学籍管理、人事管理、设备管理中的应用化水平。
㈦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切实保护师生生命安全
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和当地公安机关、家长、社区的学生安全联防制度、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形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效防范机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配足配齐配好中小学幼儿园保卫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完善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大普法宣传,开展法制教育,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校园网络管理,及时掌握社情舆情,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㈧落实责任,创造良好教育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教育系统党的工作的指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教育系统的全面贯彻落实;落实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职责。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认真解决教育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多为教育办好事、办实事;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正确处理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引导,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全社会形成“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师以从教为乐”的良好风气。
延伸阅读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