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鄂府办发〔2014〕3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市人民政府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民办实事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实施就业促进工程。新增城镇就业3.1万人,其中新安置鄂尔多斯籍高校毕业生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亿元,扶持6000人自主创业;建设市公共实训基地;完成就业培训3.2万人次;开通鄂尔多斯市家政服务网,免费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500名;充分保障农民工权益;建设大学生创业园。(责任领导:宫秉祥、潘志峰;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城乡建设委员会、妇女联合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实施教育强基工程。加强学前教育基础建设,采取新建、回购、改造等方式新增幼儿园11所,集中解决公办幼儿园“入园难”问题。(责任领导:曹郅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东胜区、准格尔旗、乌审旗、杭锦旗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三)实施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改造农村牧区危旧房10000户,其中改造沿黄渗漏区危房2800户;改造城市棚户区8000户。(责任领导:宫秉祥;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农牧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民族事务委员会)

(四)实施饮水安全工程。解决3.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责任领导:王建国;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五)实施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一体化工程。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责任领导:宫秉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六)实施医保便民工程。参加医保患者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保费用实现即时结报。(责任领导:曹郅琛;牵头单位: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

(七)实施失独家庭扶助、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工程。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实施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责任领导:曹郅琛;牵头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

(八)实施社会化养老服务工程。对社会投资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床位补贴,对年满60周岁城乡低保户、“三无人员”、优抚对象等重点保障人群给予每人每年600元居家养老补贴。(责任领导:王建国;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

(九)实施社会保障提升工程。城镇低保标准由480元/月提高到495元/月,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由390/月提高到402元/月,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7840元/年提高到8000元/年;为肢体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补贴2000元。(责任领导:王建国;牵头单位:市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

建设市残疾人创业园。(责任领导:曹郅琛;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财政局)

(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程。(责任领导:曹郅琛;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卫生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农牧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务局,鄂尔多斯海关、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鄂尔多斯办事处)

二、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领导要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工作,坚持“一月一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实事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协调配合,扎扎实实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各旗区要于每月5日前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惠民实事进展情况。

(二)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尽快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各项惠民实事的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于2014年1月25日前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牵头单位对承办的实事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加大向上级争取资金的力度,严格进度要求和工作质量,对承办实事进行全程监督、指导、检查、协调、督促,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加强沟通联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督查,高效落实。市人民政府将组成专门督查组,按季度对各项惠民实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各旗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机制,切实推动为民办实事工作高效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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