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改善农村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西政办〔2010〕31号
颁布日期:2010-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改善农村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西政办〔2010〕31号

各市、县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海西州改善农村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三年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海西州改善农村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海西州改善农村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三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大力疏通海西州农村牧区支付结算渠道,切实改善农村牧区支付结算服务环境,提升农牧区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推动海西州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224号)精神,结合海西支付服务发展现状,就大力改善海西州农村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制定此规划。

一、指导思想

在海西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定的战略目标,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系统,全面提升海西州农村牧区支付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发展。

二、总体目标

发展适用于农村牧区的支付工具体系,不断扩展支付清算网络在农牧区的辐射范围。力争在2-3年时间内,海西农牧区非现金支付量比2009年增长20%,农牧区银行机构建成内部清算网络,能够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县辖人均持卡量1张,持卡消费额占社会零售商品总额达到10%;受理银行卡商户增长10%;ATM、POS机具在农牧区的布放实现零突破;国家和省内各项补贴资金全部通过银行账户和银行卡发放。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政府主导、人民银行推动、金融运作、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为加强海西州改善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海西州人民政府、人行海西中支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成立“海西州改善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海西州人民政府、人行海西中支及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人员组成,统一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改善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整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海西州中心支行,形成办公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沟通协调和督促解决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改善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检查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问题、报告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有力推进海西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建立涉农金融服务的财政补贴机制,适当加大对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体现政策的普惠性。财政、税务部门在支持改善海西州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中制定具体措施,给予涉农金融机构一定的优惠政策,通过税收减免优惠、财政拨补等方式,对农村金融机构在农牧区的网络、自助设备、电话银行终端等进行补贴,提高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农村支付服务的积极性,以支持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发展,使政府、金融成为改善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不可或缺的二驾马车。

四、规划措施

(一)促进农村牧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与使用

1、提高农牧区银行结算账户的普及率。人民银行要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研究便利农户和农村个体经济组织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政策措施。农村地区银行机构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农村经济组织、种植(养殖)专业户等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创造便利条件,适度简化账户开立手续,方便农村地区的账户使用,促进非现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开展。

2、加强农牧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支持符合条件的农牧区银行机构加入人民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至2010年末,全州农村信用社要全部联通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实现对农牧区银行机构银行结算账户的非现场监管。

(二)因地制宜,积极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普及

1、大力推广银行卡。要充分发挥海西州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在农牧区支付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在县城及周边交通便利地区着力推广使用农业银行“金穗惠农卡”;在县以下的乡镇和村,以推广使用农村信用社“紫丁香卡”为主,不断扩大紫丁香卡在乡镇网点的发卡范围,面向农牧区养殖户、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私营企业等积极推行支农、惠农信用卡,切实满足农民小额资金需求,有效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难的问题。同时,结合“家电下乡”、“汽摩下乡”、“财政直补”等政策的落实,推动银行卡的使用。

2、加快电子支付创新和普及应用工作。州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经济条件成熟、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较好的农牧区,积极研究推动手机支付、电话支付和网上支付等支付业务创新,充分利用农牧区现有网络通信设施,开发面向农村牧区,符合农牧区群众需要的电子支付产品。

3、逐步发展票据业务。鼓励在农牧区的批发市场、农资交易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场所使用银行本票。人民银行要指导农村信用社稳步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个人支票业务,为经营状况好的农牧区银行机构承兑或贴现的涉农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业务。

(三)顺应需求、多措并举,不断完善支付服务市场

1、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渠道。州内农村信用社要发挥在农村地区支付服务主力军作用,完善配套设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不断提高农村地区营业网点的服务水平,实现邮政电子汇兑系统全面覆盖所有营业网点;农业银行要着力推进金穗惠农卡业务发展,确定都兰县为重点推进地区,以评定的信用村采取整村推进发卡方式,并实现“激活率100%”的目标,有效解决农牧民小额贷款资金需求。城市地区银行机构要加强与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的合作,利用农村地区银行机构自身资源优势,开创互利互惠,合作竞争的良好局面。

2、加强农牧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州内邮政储蓄银行要根据上级行工作安排,全面开通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充分利用其网点优势,拓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覆盖范围,达到基层网点100%的覆盖率。指导农牧区收单机构拓展特约商户,扩大特约商户覆盖面,争取实现海西地区农村信用社特约商户的零突破,为下一步发展特约商户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同时,向农牧区银行机构延伸个人征信、公民身份信息网核查等系统,积极推进农牧区客户征信、身份识别、交易监测等工作,营造诚信规范的支付结算环境,推动农牧区支付结算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夯实基础、畅通渠道,拓展支付清算网络覆盖面

1、有效发挥支付清算系统的核心作用。人民银行要积极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等办理支付业务,拓展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有效提升海西地区小额支付系统使用率。采取灵活多样的接入方式,尽快实现全州农村信用社基层网点100%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统等办理支付业务。

2、引导农牧区银行机构加快自身支付系统建设。农村信用社要加快自身系统建设,向农牧区延伸支付系统网络,实现辖内网点全部加入其行内综合业务系统,使目前仍然手工核算的网点实现电子化核算。新设农村信用社网点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必须与上级机构的清算网络连接。邮政储蓄基层网点尽快开办金融对公结算业务,以弥补农村信用社结算网络的不足。鼓励新型农牧区银行机构通过代理方式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3、有效推进银行卡的联网通用,逐步改善用卡环境。人行海西中支要协调中国银联青海分公司合理规划,逐步向海西农牧区银行机构延伸服务,按照“城乡有别、适当调低、改善结构”的原则,调整农牧区ATM、POS机具布放,逐步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农牧区POS、ATM的设备投入,不断改善农牧区的用卡环境。至2012年要实现布放ATM机40台、POS机90台的目标,为农牧民逐步养成银行卡消费的习惯提供条件。并逐步实现国家和省内各项补贴资金全部通过银行账户和银行卡发放。

(二)强化风险防范,增强支付服务环境的安全性

1、强化制度建设,制定风险预案。在实际工作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督促支付结算人员遵章守纪,按章操作,有效防范支付结算业务风险。同时注意加强代理业务管理,妥善处理支付结算纠纷,维护支付结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农牧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的信心。同时,要充分发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监督作用,人民银行要依法加大对农牧区支付结算的监管力度,引导农牧区金融机构不断增强规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农牧区支付结算工作的安全有效开展。

2、认真落实制度,健全防控措施。州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账户实名制,加强身份核实,严把特约商户准入关,建立健全特约商户检查监督制度。人行海西中支与海西州公安局要加强沟通协调,防范和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行为,加强宣传力度,实现信息共享,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农牧民使用各类非现金支付工具时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其正确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ATM、POS机具的监控与维护,确保支付清算系统的运行可靠性。

(三)加强宣传、重视培训

加大支付结算宣传培训力度。完善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方式,采取通俗易懂、农牧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宣传要深入乡村,以农村企业、村干部、养殖(种植)专业户、个体农户为重点,引导农牧民熟悉和掌握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方法。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开展面向基层银行网点业务人员的支付结算知识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支付业务基本知识和操作流程,不断提高支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改进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1、试点见效,循序推进。人行海西中支将按照规划要求,立足实际,确定实施重点,统筹安排实施进程。从都兰、乌兰、天峻三县中选取1-2个县作为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示范县,分步骤、分阶段开展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县的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初见成效。同时,要及时总结和积累试点县的工作经验,并在全州工作中加以推广和使用,达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最终全面实现海西州改善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既定工作目标。

2、强化督导,阶段考核。人行海西中支要不定期组织“改善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组织人员随时对各地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改善工作重视,进展顺利、取得突破性成果的单位将在全州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积极,重视不够,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六、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4月)

明确目标,适时推进。人行海西中支负责组织开展对海西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现状的调查,并以此为基础制定《海西州改善农村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三年规划》,印发全州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组织召开“改善农村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专项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作出整体安排布署,确定全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工作目标,并由海西州政府、人行海西中支与州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定目标责任书。

(二)试点先行阶段(2010年5月-2010年12月)

以点带面,试点先行。组织各试点县具体实施各项工作,各试点县所在地人民银行在“海西州改善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开展试点工作,与当地金融机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指导监督作用,及时有效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人行海西中支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年末实现试点县工作目标。(试点县工作目标:试点县所在地区金融机构基层网点100%接入支付系统、县辖人均持卡1张、银行卡激活率达到98%、持卡消费额占社会零售商品总额达到10%、ATM、POS布放在农牧区实现零突破,非现金支付量比2009年增长10%)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月-2012年11月)

1、宣传搭台,社会参与。启动宣传工作机制,提高社会认知度,组织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形式多样、覆盖面广、深入农牧区的宣传活动,针对不同群体量身定做不同的宣传产品,不仅要告诉农牧民有哪些支付结算品种,更要告诉他们哪些产品适合他们,与现金相比有哪些好处,如何使用等。同时开展面向金融机构基层网点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能够全面熟练地掌握和掌握各种支付结算业务,提高服务“三农”的思想意识。

2、支付推进,畅通渠道。有效提高支付系统使用率:一是要大力拓展小额支付业务。商业银行小额支付业务量平均以上年末基数10%的递增率进行递增。二是要延伸支付系统清算网络到农村金融机构各基层网点,至2012年末,全州农村信用社全部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并同步完成内部清算网络建设,脱离手工核算方式,实现电子化核算,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支付结算网络,畅通农牧区支付清算渠道,提高资金清算效率。

3、联手银联,推广业务。大力推广银行卡业务,人民银行要协调中国银联青海分公司在海西地区继续开展银行卡刷卡促销活动,增强农牧民办卡、用卡意识,提高银行卡使用率;农业银行要大力拓展惠农卡业务,至2012年末,达到对全州信用村覆盖率50%、惠农卡激活率100%的目标;农村信用社要以推广使用“紫丁香”卡为主,扩大在乡镇网点的发卡范围,至2012年末,实现紫丁香卡发卡量突破5万张;邮政储蓄银行要充分利用网点优势,全面开通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拓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覆盖范围,在基层网点达到100%的覆盖率。

4、创造条件,扩展设备。逐步加强对农牧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扩大农村金融机构ATM和POS的安装数量,改善农牧区用卡环境,至2012年末,实现在农牧区布放ATM机40台、POS机90台、农村信用社特约商户的零突破目标。

(四)评估总结阶段(2012年12月)

总结评估,积累经验。海西州改善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总结各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对全州改善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考核,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为进一步深化改善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附:

海西州改善农村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海西州改善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落实到位,有效推动海西州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成立“海西州改善农村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马杰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赵永寿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薛建峰人行海西中支副行长

成员:张敏州财政局局长

程光远州国税局副局长

包建业州地税局副局长

郑青宁农行海西分行副行长

张琨工行德令哈市支行副行长

李霞建行海西分行行长

夏洪强工行格尔木市支行副行长

李发安农行格尔木分行副行长

李明福中国银行格尔木分行副行长

张增琇建行格尔木分行副行长

孙庆新邮政储蓄银行海西州支行行长

周虹邮政储蓄银行格尔木支行行长

周焱青海银行格尔木分行行长助理

王胜格尔木市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孟宗福都兰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刘新生乌兰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宋晓华德令哈市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

王新忠天峻县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海西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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