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八届杨凌农高会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八届杨凌农高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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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7-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八届杨凌农高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第十八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以下简称农高会)将于2011年11月5日至9日在杨凌举行。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八届杨凌农高会组展参展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1]10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本届农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宣传,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的参展氛围
杨凌农高会已成功举办了十七届,借助农高会平台,为我市扩大开放,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进项目资金,加强交流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届农高会以“创新·合作与农业现代化”为主题,将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科技成果信息发布、项目及技术洽谈与交易、展览展示、农业技术咨询培训、评奖评优、植物新品种信息发布等活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参加历届农高会的经验,大力宣传农高会的主题、内容、特点和作用,动员广大涉农企业、科研机构和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产品展示、项目洽谈、技术协作和交流交易,推介一批有影响的产品,展示一批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引进一批先进技术,进一步拓宽我市绿色农产品市场,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农业产业化水平,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各项参展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参展前期准备。本届农高会每县区至少申报一个展位,参展以涉农企业为主,展品要突出地方特色。各县区政府要尽快落实农高会展位费和参展工作经费。市筹展办为每县区办理参展证2人。随团参会客商请登陆农高会网站(www.agri-fair.com)申请证件。由于农高会期间接待所限,请各县区提前自行联系预订酒店。
二是广泛开展项目洽谈和招商引资。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实物、图片、影像等形式,展示、宣传、推介商洛无公害农产品,提高商洛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要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引进一批植物新品种,加快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要精心编制一批项目,争取洽谈成功1-2个项目。
三是积极申报“后稷”奖。各县区要鼓励和支持企业申报“后稷”奖,通过“后稷奖”来宣传我市知名产品,树立品牌,拓宽市场,提高企业竞争力。每县区组织1-2家企业申报“后稷”奖,申报材料务于9月30日前报送市筹展办。
四是精心组织学习交流。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农业科技人员、产业大户参会,现场参观学习,听取现代科技讲座,参加农技业务培训,进一步开阔视野,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参展工作顺利进行
为保障我市农高会各项筹展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商洛市第十八届杨凌农高会筹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王建领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太平、市农业局局长刘清民任副组长,市财政局、科技局、招商局、林业局、水务局、扶贫局、供销社负责同志为成员。筹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副局长冀栓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筹展和参展期间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参展期间即为商洛市参展代表团。各县区要尽快成立筹展工作机构,并于7月31日前将领导小组、承办单位、筹展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和展位确认书报市筹展办。市筹展办要加强与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做好证件办理、项目推介、督促协调、信息反馈等工作,确保参展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筹展办联系人:尹向涛蔡卫国
联系电话:0914-23832260914-2313675
传真:0914-231274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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