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有关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有关事项的意见

铜政发〔2014〕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市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示范引领全市小城镇发展,经研究决定:

一、将《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黄堡重点示范镇建设的意见》(铜办发〔2012〕6号)中支持黄堡重点示范镇的财政政策延续执行两年至2016年。支持资金专项用于当年省政府下达重点示范镇建设目标考核任务中新镇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给予照金镇、陈炉镇各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当年省政府下达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目标任务中镇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其中对照金镇的支持年限为2014-2016年;对陈炉镇的支持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陈炉古镇景区保护和开发建设的意见》(铜政发〔2012〕50号)规定执行,年限为2013-2015年。

三、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充分利用和发挥好保障性住房、移民搬迁、社会事业、农民进城、就业创业、灾后重建等民生项目和文物保护、旅游开发等相关政策,继续落实责任,加大对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在建设项目和资金方面制定具体的支持措施,合力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四、耀州区、印台区政府作为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责任主体,要对照任务,统筹安排,突出年度重点项目,扎实有效推动名镇建设。照金景区管委会配合做好照金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陈炉景区管委会具体负责陈炉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要突出地域特点,强化文物保护理念,注重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传承,坚决避免大拆大建、千篇一律。王益区政府要集中力量,把住节奏,突出重点,全面加快黄堡重点示范镇建设,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尽快形成新变化、展现新形象;将新镇区地下管网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统筹规划建设。

五、成立市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推进组,市级有关部门、所在区政府、景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

六、实行重点示范镇及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进展实行周报制度。

七、将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纳入王益区、耀州区、印台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市级部门支持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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