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市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西安市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市政办发〔2010〕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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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西安市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西安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前的改革发展形势,制定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为实现西安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深化改革;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围绕贯彻实施《西安市改革创新促进条例》,消除体制和机制障碍,激发创造活力;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六个提升”要求,努力形成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分段实施”的思路,进一步提升西安的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并实施《西安市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整合科技服务机构,成立西安科技服务中心;依托高校院所、行业集团的人才、信息、设备和技术资源,以有形平台为载体,以网络体系为支撑,建设西安科技资源大市场,促进技术交易、成果转化和资源共享;相继出台配套政策,搭建资源共享平台,有序组织先行先试;逐步确立我市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的战略框架,建立统筹科技资源的新机制(市科技局负责)。
推动科技企业上市融资,支持西安高新区进入国家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园区,加速科技投融资统筹改革(市金融办、市科技局、高新区负责)。
支持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等开发区先行先试,建设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先行示范区(市科技局、两区两基地负责)。
(二)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
以国有产权为纽带,以做精做强优势产业和项目为目标,抓好产业整合与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陕鼓动力重组上市工作,加快西化“双三○”搬迁改造、西安纺织集团搬迁改造及西安热电与国电集团资产重组等产业整合项目;指导和推进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改制后产业存续的股份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市国资委牵头,承担改革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和公司实施)。
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依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监督管理体制和制度;扎实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和特困企业职工安置暨依法破产工作,加强关闭破产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使用;做好唐华集团等政策性破产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工作(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及相关区县负责)。
统筹推进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市建委牵头负责)。
(三)全面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信贷规模,支持我市经济发展。出台《西安市金融业发展中期规划》;继续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推广工作,争取到2010年底,小额贷款公司覆盖全市各区县;推进西安金融商务区建设,推动实施《西安市支持西安金融商务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我市落户;积极探索市属农村信用社资产重组工作,加快村镇银行设立步伐;建立健全市及区县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市金融办负责)。
做好上市企业储备工作,力争5户企业上市(市金融办牵头,市国资委、市工信委负责)。
(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调整、规范垂直管理部门机构设置,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区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区县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规范区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市编办负责)。
加快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市、区联动的行政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五)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等财政支出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范围;继续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优化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债务信息基础管理工作,研究建立债务预警机制,加快财政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市财政局负责)。
(六)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并实施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编制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各区县详细规划,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高陵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争取我市列入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先行试点地区(市城乡统筹办负责)。
着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探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新机制;在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成果的同时,以化解基层政法和乡镇政权建设债务为切入点,探索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县乡联网制度,提升乡财管理水平;在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力争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市农村综合改革办负责)。
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着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市编办负责)。
继续做好和扩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的相关工作,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七)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
力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力争今年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到全市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实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成长工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在资金投入、技术改造、生产要素供应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完善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工信委负责)。
加强企业融资,推进我市中小企业评级授信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市及区县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市金融办、市工信委负责)。
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市工信委、市统计局负责)。
实施“双千人才”创新创业引导行动,促进人才资源为企业服务(市科技局、市工信委负责)。
(八)深化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
统筹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各项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统一规划建设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全力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不断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市教育局负责)。
深入和完善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
制定出台201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计划;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稳妥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行零差率销售;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市医改办牵头,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九)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建设和谐西安。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重点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三大群体就业问题;全面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一批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启动西安市就业创业实训基地项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开展建立长安区、阎良区、高陵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已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险体制;全力推进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工作;积极建立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作新机制,狠抓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扩大医疗救助的范围,将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提高医疗救助封顶线,城乡医疗救助人均筹资水平要分别达到省上规定的165元和129元的标准;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和救灾救济工作;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兴办一批社会福利机构特别是老年福利机构(市民政局负责)。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直通车”制度(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贯彻实施《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长安区、周至县和蓝田县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认真抓好户县配套改革工作;逐步开展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县6个区县配套改革工作(市林业局牵头负责,承担改革任务的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规范发展
继续推进行业协会政会分开,积极推动现有行业协会布局调整,优化结构,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积极引导支持,努力培育一批功能显著、行为规范、服务有效、在区域影响大的新型行业协会;完善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市行改办负责)。
加强调研,制定我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和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及成果的操作办法,将行业协会改革发展与政府职能转变及政府支持紧密结合(市行改办、市财政局负责)。
三、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改革任务
市发改委要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健全部门间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部门要根据《要点》中的主要任务,结合部门职能分工,制定操作性强的改革实施方案。对年内能够完成的改革任务,要集中力量,确保完成;对跨年度的改革任务,要积极推动,尽快取得突破。各项改革的牵头负责部门要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牵头负责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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