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咸阳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咸阳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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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咸阳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咸政发〔20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规定程序,市人民政府第七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孝子刘霞的传说》等22个项目列入咸阳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5号)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07〕131号)的要求,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咸阳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咸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6日
咸阳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22项)
一、民间文学(1)项
序号项目代码项目名称申报地区、单位和个人
1Ⅰ-1《孝子刘霞的传说》长武
二、传统美术(2项)
序号项目代码项目名称申报地区、单位和个人
2Ⅱ-1《木偶头制作》乾县
3Ⅱ-2《窦德胜大篆书法艺术》华夏大篆文化研究院
三、传统音乐(2项)
序号项目代码项目名称申报地区、单位和个人
4Ⅲ-1《关中对花》泾阳
5Ⅲ-2《关中情歌》泾阳
四、传统手工技艺(12项)
序号项目代码项目名称申报地区、单位和个人
6Ⅳ-1《周秦汉唐宴名肴制作》泾阳
7Ⅳ-2《泾阳茯砖茶制作》泾阳
8Ⅳ-3《泾阳制作》泾阳
9Ⅳ-4《泾河蜜枣杏脯制作》泾阳
10Ⅳ-5《咸阳“兴盛成”制醋技艺》渭城
11Ⅳ-6《咸阳锅盔牙子制作》渭城
12Ⅳ-7《李师风箱》淳化
13Ⅳ-8《张口酥饺》淳化
14Ⅳ-9《北牌劙面》礼泉
15Ⅳ-10《倪家大锅盔制作》武功
16Ⅳ-11《漆泥浮雕》永寿
17Ⅳ-12《泾阳太壸寺庙会》泾阳
五、民俗(5项)
序号项目代码项目名称申报地区、单位和个人
18Ⅴ-1《关中丧葬风俗礼仪》渭城
19Ⅴ-2《周陵祭祀礼仪》渭城
20Ⅴ-3《长武门楣斗格习俗》长武
21Ⅴ-4《三原城隍庙庙会》三原
22Ⅴ-5《彬县南街社火·高亭》彬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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