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3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文号:沪绿容〔2013〕3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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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1-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3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局、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
冬季修剪是行道树养护的重要工作内容,为进一步确保行道树冬修质量,提高行道树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局制定了《2013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工作意见》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3年11月14日
2013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工作意见
冬季修剪是行道树养护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本市提出维护性修剪、轻度修剪的方式,在行道树养护管理上强调了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各区县明显提高了养护作业的水平。但有些区部分道路仍存在不冬修、不剥芽,或者枝条处理不到位,萌芽枝、矛盾枝较多,上部枝条过密,内膛密不透风,导致树冠内形成枯枝,影响光线通透和空气流动的情况。为确保行道树冬修质量,提高行道树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本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应按照“规范化、精细化、资源化”的要求,因树因路制宜地开展冬修工作,确保责任到位、巡查到位、监管到位,通过规范化作业,精细化修剪,资源化利用,使行道树的修剪朝着可持续化和精细化的方向发展。
二、技术要求
(一)一般规定
整条道路应做到修剪手法统一,尤其是区县道路交界处,应协调一致,保持树冠圆整,树形美观,骨架均匀,疏密适中,通风透光。
修剪切口平整光滑,无撕皮现象,角度合理,倾斜10°~15°,大切口应涂防腐剂。修除短桩、烂头,及一级分枝和树干上的萌蘖枝,严禁重修。
(二)修剪时间
落叶树木应在当年12月中旬至翌年3月份进行,常绿树木应在早春萌芽前的3~4月份或树木生长相对缓慢的10~11月进行,伤流树木修剪应避开伤流期。
(三)具体技术
1、悬铃木
(1)维护性修剪
适用范围:已创建命名的林荫道、直生悬铃木、特大型悬铃木以及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的行道树。
修剪方法:修除枯枝、烂头、矛盾枝、病虫枝、果枝以及严重妨碍人和车安全通行的枝条。
(2)轻度修剪
适用范围:大多数已经形成3级及以上骨架的中、大型悬铃木。
修剪方法:除修除枯枝、烂头、矛盾枝、病虫枝、果枝以及严重妨碍人和车安全通行的枝条外,对树冠上部的过密枝、内向枝、徒长枝进行适当梳理,以增加通风透光度,并培养下一级骨架。修剪中注意留好踏脚枝、装饰枝。
(3)“杯状”定型修剪
适用范围:尚未形成3级骨架的新栽和中小型悬铃木。
修剪方法:悬铃木一级骨架培养应均匀留好树干顶部4~6根与主干延长线成45°左右角的强壮枝条,最终选留3~4根一级主枝。二级骨架培养应在一级骨架每根枝顶部各预留2~3根分枝,最终选留2根分枝。三级以上骨架与二级骨架培养相同。
2、其他树种
生长缓慢、萌芽量不多的树种如无患子、朴树、三角枫等,采取保持其自然形态,留好骨架枝,处理好枯枝,对长势细弱、零乱的枝条适当梳理,对中下部的下垂枝进行适当短截。
生长迅速、萌芽量大、耐修剪的树种如意杨、白榆等,采取控制高度,解决矛盾的手法,进行有层次的疏枝,除去病虫枝、枯枝栏头,适应防台、植保的需要,同时对下垂枝进行短截。
香樟在修除枯枝、烂头、矛盾枝、病虫枝的基础上,对过密的内膛枝条适当抽稀,增加通风透光,减少病虫危害,对下部过低枝条修剪,逐步抬高树冠符合规程及环境要求。
三、管理要求
(一)报送冬修计划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应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道路、不同树种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类分级地制定2013年度的冬季修剪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将所辖区域内本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计划应于2013年11月3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
在冬修工作开展前,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应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人员等,并按计划开展作业人员的培训,落实修剪要求。上树工必须持证上树作业。
(三)示范修剪及现场指导
修剪作业之前,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分管责任人必须到场,督导本区样板树的示范修剪,样板树应选择不同类型2~3株。中心城区的样板树应在市绿化指导站的现场参与下进行修剪,确保符合技术要求。行道树养护作业队伍应对相同类型的行道树进行样板树修剪,经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指定的技术人员认可后,拍照留存方可开展整条道路的修剪工作。
对确需轻度修剪或适度定型修剪继续培养骨架枝的林荫道,以及确需“重修”的行道树,实行上报与公示制度,经市绿化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巡查及总结报送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应对所辖区域内冬修情况开展巡查,将巡查、样板树示范修剪情况(包括图片资料)以小结的形式于每月的最后一周,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冬修工作结束后,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应报送总结。
(五)安全、文明、规范作业
行道树修剪前,应与环卫、交警、电力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做到提前告示。在修剪过程中,做到组织有序,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鞋,戴好安全帽,设置警示牌,确保行人、自身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并做到工完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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