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号:沪绿容〔2013〕355号
颁布日期:2013-1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3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局、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

冬季修剪是行道树养护的重要工作内容,为进一步确保行道树冬修质量,提高行道树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局制定了《2013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工作意见》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3年11月14日

2013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工作意见

冬季修剪是行道树养护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本市提出维护性修剪、轻度修剪的方式,在行道树养护管理上强调了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各区县明显提高了养护作业的水平。但有些区部分道路仍存在不冬修、不剥芽,或者枝条处理不到位,萌芽枝、矛盾枝较多,上部枝条过密,内膛密不透风,导致树冠内形成枯枝,影响光线通透和空气流动的情况。为确保行道树冬修质量,提高行道树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本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应按照“规范化、精细化、资源化”的要求,因树因路制宜地开展冬修工作,确保责任到位、巡查到位、监管到位,通过规范化作业,精细化修剪,资源化利用,使行道树的修剪朝着可持续化和精细化的方向发展。

二、技术要求

(一)一般规定

整条道路应做到修剪手法统一,尤其是区县道路交界处,应协调一致,保持树冠圆整,树形美观,骨架均匀,疏密适中,通风透光。

修剪切口平整光滑,无撕皮现象,角度合理,倾斜10°~15°,大切口应涂防腐剂。修除短桩、烂头,及一级分枝和树干上的萌蘖枝,严禁重修。

(二)修剪时间

落叶树木应在当年12月中旬至翌年3月份进行,常绿树木应在早春萌芽前的3~4月份或树木生长相对缓慢的10~11月进行,伤流树木修剪应避开伤流期。

(三)具体技术

1、悬铃木

(1)维护性修剪

适用范围:已创建命名的林荫道、直生悬铃木、特大型悬铃木以及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的行道树。

修剪方法:修除枯枝、烂头、矛盾枝、病虫枝、果枝以及严重妨碍人和车安全通行的枝条。

(2)轻度修剪

适用范围:大多数已经形成3级及以上骨架的中、大型悬铃木。

修剪方法:除修除枯枝、烂头、矛盾枝、病虫枝、果枝以及严重妨碍人和车安全通行的枝条外,对树冠上部的过密枝、内向枝、徒长枝进行适当梳理,以增加通风透光度,并培养下一级骨架。修剪中注意留好踏脚枝、装饰枝。

(3)“杯状”定型修剪

适用范围:尚未形成3级骨架的新栽和中小型悬铃木。

修剪方法:悬铃木一级骨架培养应均匀留好树干顶部4~6根与主干延长线成45°左右角的强壮枝条,最终选留3~4根一级主枝。二级骨架培养应在一级骨架每根枝顶部各预留2~3根分枝,最终选留2根分枝。三级以上骨架与二级骨架培养相同。

2、其他树种

生长缓慢、萌芽量不多的树种如无患子、朴树、三角枫等,采取保持其自然形态,留好骨架枝,处理好枯枝,对长势细弱、零乱的枝条适当梳理,对中下部的下垂枝进行适当短截。

生长迅速、萌芽量大、耐修剪的树种如意杨、白榆等,采取控制高度,解决矛盾的手法,进行有层次的疏枝,除去病虫枝、枯枝栏头,适应防台、植保的需要,同时对下垂枝进行短截。

香樟在修除枯枝、烂头、矛盾枝、病虫枝的基础上,对过密的内膛枝条适当抽稀,增加通风透光,减少病虫危害,对下部过低枝条修剪,逐步抬高树冠符合规程及环境要求。

三、管理要求

(一)报送冬修计划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应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道路、不同树种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类分级地制定2013年度的冬季修剪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将所辖区域内本年度行道树冬季修剪计划应于2013年11月3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

在冬修工作开展前,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应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人员等,并按计划开展作业人员的培训,落实修剪要求。上树工必须持证上树作业。

(三)示范修剪及现场指导

修剪作业之前,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分管责任人必须到场,督导本区样板树的示范修剪,样板树应选择不同类型2~3株。中心城区的样板树应在市绿化指导站的现场参与下进行修剪,确保符合技术要求。行道树养护作业队伍应对相同类型的行道树进行样板树修剪,经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指定的技术人员认可后,拍照留存方可开展整条道路的修剪工作。

对确需轻度修剪或适度定型修剪继续培养骨架枝的林荫道,以及确需“重修”的行道树,实行上报与公示制度,经市绿化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巡查及总结报送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应对所辖区域内冬修情况开展巡查,将巡查、样板树示范修剪情况(包括图片资料)以小结的形式于每月的最后一周,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冬修工作结束后,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应报送总结。

(五)安全、文明、规范作业

行道树修剪前,应与环卫、交警、电力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做到提前告示。在修剪过程中,做到组织有序,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鞋,戴好安全帽,设置警示牌,确保行人、自身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并做到工完场清。

延伸阅读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中国宁夏回商大会中国穆斯林企业家银川峰会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