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 文号:巴府发〔201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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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巴中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
巴中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推进,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原则,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大力发展医疗服务为引导,充分发挥医疗服务在健康、养老、保险服务业中的支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健康服务业,突出高端医疗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医疗产业;突出绿色生态资源,大力发展养生保健产业;突出道地药材资源,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突出民众健康需求,大力发展健康管理产业;突出生活方式转变,大力发展休闲健体产业。着力扩大供给,促进健康消费,为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增加新活力,注入新动力。
二、主要目标
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着力将健康服务业打造成为我市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力争2017年健康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超过8%,2020年达到12%以上,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具体任务
(一)多元发展医疗卫生服务
在巩固提升现有公立医疗机构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合理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坚持公立医疗机构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向医疗卫生资源相对短缺地区和旅游景区。制定《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大型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工作方案》,出台《规范发展个体诊所具体办法》。争取我市进入全省社会办医前列,确定1—2个县(区)作为社会办医示范县(区)。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采取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PPP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对社会资本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按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给予扶持。实施优质医疗资源倍增计划,2020年全市医疗机构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3家以上,三级乙等医院3家以上,全市社会办医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力争分别达到总量的40%以上,努力将巴中打造成秦巴片区区域医疗康复、健康养老基地。[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投促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
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推动医疗卫生资源进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将康复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为社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推动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支持与现代农业相结合的生态康养农家、康养社区等产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医疗机构转型或者增设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临终关怀医院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要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2020年,健康养老服务基本实现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积极发展健康保险服务
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继续推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大人群覆盖面。积极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医疗执业保险。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服务。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
积极开展“治未病”和老年病研究工作。办好市治未病研究所、市中医研究所。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体质辨识、亚健康饮食调理、季节养生和预防保健等服务,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医服务。建立中医药科技创新机制。注重中医药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中医医疗机构的针灸、推拿、保健、食疗等特色和优势。所有县(区)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综合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均要积极开展“治未病”工作。依托市中医医院建立市级中医“治未病”基地。2020年,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85%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具备较强中医药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局、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快发展体育健身产业
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促进健康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发展体育健身及相关产业。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健身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承办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打造山地运动赛事之城和生态健身知名城市。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目标,2020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30%以上;90%的社区和70%的农村乡镇建有公益性体育健身设施;50%以上的市区街道和40%以上的乡镇建有体育指导中心或体育指导站;建成1000片网球场,500公里自行车健身绿道;体育健身产业占GDP的比重达1%以上,建成国际山地运动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旅游局、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速发展生物医药产业
加强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重点研发治疗抗肿瘤、心脑血管病、病毒感染、糖尿病等中成药、中药提取物,积极向保健食品、日化产品等领域拓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5—6家生物医药骨干企业入驻巴中。坚持市场化导向、开放式发展,强力推进巴药产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企业现代化,建成川东北规模最大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和重要的中药生产加工基地、中药物流集散地。促进巴药转化增值。建好巴中道地中药材标本库和数据信息库。完善医药产业园区详规,建设1—2个特色中药材集散中心。2020年,全市中药材综合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实现年产值50亿元以上;全市符合GAP标准的中药材种植面积比例达到35%,培育中药饮片龙头企业6家、中成药和保健食品生产龙头企业5家,实现中药生产加工年产值50亿元以上,建成5平方公里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
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相关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应用。大力发展健康体检、心理咨询、母婴照料等专业服务机构。引导发展医学检验中心和医学影像中心。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大力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和应用,建立居民健康卡、物联网和云计算的健康管理平台。2020年,全市签约式全科医生服务模式覆盖80%的城镇社区。[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是发展健康服务业的责任主体。为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联系副秘书长和牵头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的全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小组,组织协调全市健康服务业的发展。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康服务业发展联合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全市健康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推进机构,把发展健康服务业作为新兴先导型服务产业系统谋划,深度研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积极研究解决健康服务业开办、建设、运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将对健康服务业发展工作进行专项目标考核,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形成推动发展的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政府目督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规划引领
将健康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规划中,各牵头部门和县(区)要制定健康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为健康服务业发展留出足够空间,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建立健康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准确反映我市健康服务业发展状况和工作成效。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放宽举办主体和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并不断扩大开放领域;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卫生计生委、经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金融办、民政局、体育局、投促委、统计局、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严格落实政策
落实用地保障政策。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健康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健康服务项目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对发展种(养)殖业的健康服务业项目用地,鼓励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按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实行规模化经营,促进中药产业和中药现代化发展进程。规划建设“巴山新居”工程要留足和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健康服务业相关公共公益设施用地,并依法申请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卫生计生委、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落实财税价格政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将健康服务业纳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范围,要把健康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及时足额到位。设立健康服务产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医药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前三年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后年度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认定为非营利性组织的医疗、养老机构取得的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和个人向非营利性机构的公益性捐赠按照税法规定实行税前扣除。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规定范围内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养融合的健康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卫生计生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银行机构要开辟健康服务业金融服务的“绿色通道”,提升金融支持能力。保险机构要拓宽贷款保证保险的覆盖范围。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或上市等方式融资,增加融资服务渠道。允许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健康服务创新型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建立健全由政府引导、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融资的健康产业投资资金运行模式。[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人才支撑
出台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医学生政策。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开办农村医学、护理和助产等健康服务业相关学科高职(中职)专业,2015年实现自主招生。巩固办好成都中医药大学巴中教育中心。优化各县(区)卫生进修学校专业结构,扩大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规模。建立健全健康服务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深入实施医药卫生领域人才项目,制定《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力争到2020年,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能力基本适应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中医保健、针灸推拿、家庭护理等实用技能培训初具规模,技能鉴定体系基本完善,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4人、注册护士达到2.8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达到0.8人。[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完善监管机制
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提高健康服务业标准化水平。优化审批流程,实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属地化管理。依法规范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市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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