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申报“剑门蜀道(暂定名)”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申报“剑门蜀道(暂定名)”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4〕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巴中市申报“剑门蜀道(暂定名)”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附件:巴中市“剑门蜀道(暂定名)”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6日

巴中市申报“剑门蜀道(暂定名)”世界

自然与文化遗产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省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优势,省政府已正式启动“剑门蜀道(暂定名,下同)”申报自然与文化遗产工作。为顺利推进我市申报各项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协调“剑门蜀道”申报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工作会议纪要》精神以及省遗产办《“剑门蜀道”申报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遗产办关于申报“剑门蜀道”自然与文化遗产工作部署,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自然与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利用,积极参与我省“剑门蜀道”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将我市相关资源价值和品牌影响力转化为推动旅游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生产力,为全市加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巴中市“剑门蜀道”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长周喜安任组长,副市长吴宗麟、袁闻聪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市“剑门蜀道”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申遗办”),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申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人员主要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市风管办相关人员组成。可根据申报工作需要聘用相关专业人员。

(三)巴州区、恩阳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人民政府应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申报工作机构,负责本县(区)申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并在市申遗办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市、县(区)设立“剑门蜀道”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专家组,聘请国内外世界遗产保护管理专家作为申报顾问。研究分析提名地资源情况,为编制申报文本、保护规划和环境综合整治等提供技术咨询、论证。

三、职责分工

(一)市申报机构职责。

负责全市遗产地片区保护规划的编制。负责区域内遗产地资源调查、音像及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时报送省遗产办。协调指导各县(区)的申报工作,完成省遗产办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各县(区)申报机构职责。

负责本县(区)遗产地管理单元保护规划的编制。负责本辖区遗产地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做好本辖区遗产地资源调查、音像及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时报送市申遗办。完成省、市申报机构下达的工作任务。

(三)其他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根据各部门职能确定,在下一步的申报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

四、计划安排

(一)资料收集整理。

各县(区)申报机构要按照《“剑门蜀道”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申报材料编制基础资料清单》要求,立即开展对本辖区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估,对遗产地各种影响因子进行研究分析,并将音像、图片、文字等基础资料及时报送市申遗办,为编制预备清单申报材料、申报文本和遗产地总体保护管理规划、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提供依据。

(二)编制提名地保护规划。

依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提名地保护管理办法,各县(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在2015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世界遗产片区和管理单元保护规划。

(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按照世界遗产真实性、完整性要求,根据省遗产办组织完成的提名地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市申遗办的要求,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辖区提名地环境综合整治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申报工作经费

市、县(区)申报工作经费,主要由市、县(区)负责筹集。

六、申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承担申报工作第一责任。迅速成立相应的申报工作机构,将申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定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在组织、人员、经费、措施上予以保障,确保申报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分工,协调配合。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指定具体责任人,安排必要的资金,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绝不能因局部出现问题影响整个申报工作的进程。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市申遗办报送申报工作的进度情况,办公室汇总研究后定期向省遗产办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申报的过程,也是宣传和展示我市自然和文化遗产的过程。市、县(区)要制定世界遗产提名地宣传展示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形成合力。要依托相关网站和媒体,及时反映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发布申报进程等相关信息。

附件

巴中市“剑门蜀道(暂定名)”世界自然与

文化遗产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周喜安市长

副组长:吴宗麟副市长

袁闻聪副市长

成员:孙辉市财政局局长

向诚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鸣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熏陶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仕科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何小兵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熊彬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严敏市水务局局长

向前市林业局局长

王剑锋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邹仁见市民政局局长

姜玉华市旅游局局长

马良辉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卢华市风管办副主任

杨波巴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清平恩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李善君南江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军通江县人民政府县长

蒲开文平昌县人民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向诚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风管办副主任卢华、市文物局负责人汪信龙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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