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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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办函〔2013〕142号
各有关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第四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以下简称“非遗节”)将于6月15日至6月23日在成都举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机发1413号)要求,我州将组团参加此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遗节”参演(展)内容
我州参加“非遗节”展演内容为:6月15日上午,“开幕式暨广场文艺演出”;6月15日下午,主题日专场文艺演出;6月16日、17日,分会场演出活动;6月15日至6月23日,展演、展览、展销活动。
二、工作要求
各相关县、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非遗节”演出、展览的组织工作,落实经费、人员,制定详细周密的参演(展)方案及安全保障方案,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州文化体育广播局要注重细节、精心安排,牵头制定《甘孜州参加“第四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活动实施方案》,积极配合相关县和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共同把我州代表团参加“非遗节”的各项工作办实办好,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充分展示我州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丰硕成果。
附件:甘孜州参加“非遗节”演(展)活动安排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附件
甘孜州参加“非遗节”演(展)活动安排
一、演出活动
(一)活动内容。
1.开幕式广场文艺表演。
时间:6月15日上午9:00—11:30。
地点: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
节目:霍尔古舞(80人)、藏戏(80人)。
参演人员:炉霍、巴塘县抽调演员组成。
2.主题日专场文艺演出。
时间:6月15日下午。
地点: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
参演人员:炉霍、巴塘县抽调演员组成。
3.分会场演出活动。
时间:6月16日、17日。
地点:待定。
参演人员:炉霍、巴塘县抽调演员组成。
(二)组织实施。
州文化馆负责演出节目的指导;炉霍、巴塘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负责演员抽调、政审、演出排练等具体事项的组织实施。
二、展演展览展销活动
(一)活动内容。
时间:6月15日—6月23日。
地点: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
参展项目:藏族黑陶烧制技艺、藏族雕版印刷(造纸)技艺、藏族药泥面具制作技艺、藏族唐卡绘画技艺、旋木制作技艺、藏族金属锻造技艺、南派藏医药水淘糌粑等。
(二)组织实施。
州文化体育广播局、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州博物馆负责各相关项目及传承艺人的组织选送以及展馆的设计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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