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广安府办函[2012]200号
颁布日期:2012-1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当前,我市已进入冬季火灾高发期,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大增,导致火灾发生的因素大幅增长,冬季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领域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将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判本地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部署推动。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本单位、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抓好火灾预防,全力整治火灾隐患,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地要扎实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活动,在紧抓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的同时,将“户籍化”管理范围向一般单位特别是“九小场所”延伸。全面掌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和管理情况,并建立详细的工作、信息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商业密集区、施工工地、“三合一”建筑、“九小场所”等消防“乱点”和监管难点,加强综合治理,打击涉及消防领域的非法生产和违章行为,严防小场所发生大问题。对排查发现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当地政府要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从严整治,并督促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确保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要有针对性的联合开展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消防安全检查,对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严格落实审批、检查和监护工作。要落实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实行有奖举报,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继续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广安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进一步完善考评和问责机制。要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及社会单位为单元,逐级划分消防监管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人员和监管职责,强化工作落实,构建群防群治的工作体系。要加快推进消防规划修编,对所辖乡和村的消防安全部局、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出规划指导意见,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各监管部门要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设工程,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审批;加大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各类“先天性”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及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建设,满足消防工作需要。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加强消防法制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要会同公安消防机构,认真组织好《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宣传活动,深化拓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要积极开展公益消防宣传,通过发布公告、张贴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发布防火警示、提示信息,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消防部门要分期分批组织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保安员、消防志愿者、乡镇和村支“两委”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督促指导社会单位进一步加强消防教育演练,提高单位和群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全面增强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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