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乐山市旅游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乐府办发[2015]31号
颁布日期:2015-07-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乐山市旅游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015年乐山市旅游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

2015年乐山市旅游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旅游综合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乐山国际旅游目的地战略规划》和《乐山市全面深化改革专项工作方案》(乐委办〔2015〕3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目标,按照“全域旅游、融合发展”思路,进一步深化改革,构建适应新常态的旅游体制机制,一产围绕旅游调结构,二产围绕旅游出产品,三产围绕旅游搞服务,搭建要素集聚、业态多元、服务规范的旅游发展平台,提高旅游业市场化、产业化、现代化、国际化水平,积极促进我市观光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复合型旅游转变。

二、改革任务

(一)深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形成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合力。

1.深入开展旅游改革试点。积极争取乐山列为全国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市;积极争取马边彝族自治县列为全国旅游扶贫试验区;加快推进峨眉山市全国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改革试点,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努力在推进管理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品牌形象等方面取得突破。

牵头单位:市旅游体育委、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扶贫移民局

责任人:罗宁、李夫铁、袁仕伦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底前,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争取列入全国旅游改革试点;峨眉山市制定《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方案》报审。

2.强化完善旅游管理机构职能职责。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一区七组团”所涉及的旅游重点县(市、区)应进一步完善旅游管理机构职能、职责,配强力量。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钟勤俭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底前,各县(市、区)配强旅游管理力量。

3.推动重点旅游景区理顺管理体制。研究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沙湾区、峨眉山市、犍为县、夹江县、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开展旅游景区体制专项改革,按“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产权明晰、授权经营、保护开发”的原则,推进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相分离等形式的改革,妥善解决体制不顺等旅游业发展瓶颈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委政研室、市旅游体育委

责任单位:沙湾区、峨眉山市、犍为县、夹江县、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责任人:钟勤俭、段声策、罗宁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底前,制发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机构编制方案,研究明确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内相关事权划分;制定郭沫若故居、大庙飞来殿、嘉阳·桫椤湖、千佛岩、沐川竹海、峨边黑竹沟等旅游景区体制专项改革工作方案。

4.进一步完善旅游执法机制。积极探索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在景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执法。完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建立跨区域旅游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旅游执法力度。充实重点旅游县(市、区)旅游执法力量。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旅游体育委、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峨眉山市、市中区、夹江县、沙湾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梁建刚、罗宁、钟勤俭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底前,旅游市场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成效明显;指导市中区、夹江县、沙湾区充实旅游执法力量。

5.建立涉旅经营者信用监管机制。建立涉旅经营者信用信息数据库,搭建具有旅游诚信信息查询、投诉、旅游信息服务及诚信宣传、行业自律等功能的综合性平台,推进旅游经营诚信规范,打造乐山诚信旅游。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旅游体育委、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责任人:岳仲文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底前,建立重点区域涉旅经营者诚信旅游信息服务系统。

6.完善旅游投融资机制。依托市内现有优势旅游龙头企业或整合市内旅游产业资本,探索搭建旅游投融资平台,促进和引领全市旅游资源整合、旅游景区开发、旅游重大项目的策划包装和建设。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创造条件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或通过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方式融资。推进金融改革和产品创新,扩大对涉旅企业的信用担保。完善旅游招商引资机制,包装推出一批PPP项目,引进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打造旅游企业品牌。鼓励优势旅游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投促外侨局、市工商局、市旅游体育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

责任人:戴国际、徐建荣、李知明、岳仲文、罗宁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底前,研究形成搭建旅游投融资平台的初步思路;进一步完善和实施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相关政策;引进重大旅游项目1个以上;开辟旅游市场准入“绿色通道”,支持外资旅游企业、旅游新业态企业、会展公司等进入乐山市场。

7.建立入境旅游市场开发激励机制。完善与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等国际性旅游组织的交流合作机制。加大与国际知名旅行商的合作力度,兑现入境旅游优惠政策。按客源地需求设计包装旅游产品。鼓励旅游企业在境外重点客源市场设立营销窗口,建立区域性旅游营销网络。设立与重点客源地市场相对应语种的网页。积极结盟友好城市并形成良好的互动合作机制,拓展国际旅游合作空间。

牵头单位:市旅游体育委、市投促外侨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

责任人:罗宁、李知明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底前,成功举办第二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亚太旅游协会(PATA)2015年会等七大活动,加大与亚太旅游协会的合作,不断提升乐山旅游国际知名度;设立多语种网页,把识途网打造成乐山重要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对韩国、泰国等客源市场的促销并取得实效。

(二)建立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推进全域旅游。

8.建立全域旅游发展机制。建立旅游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机制,促使旅游新业态不断涌现;激励各地将国家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利风景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历史文化名镇、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特色农业示范点、工业示范点、社会旅游点等有条件的新型旅游资源体有选择地、分步开发成为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国家公园,将旅游景区内外环境及旅游城镇、乡村和旅游交通道路等游客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景观化,实现旅游吸引物全域覆盖;推进景城一体、山城一体规划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营造文化休闲氛围。

牵头单位:市旅游体育委、市委政研室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交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扶贫移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责任人:罗宁、段声策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底前,制定《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并实施,推进产业交融、区域联动、综合发展。

9.推动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发展。建立文旅融合发展机制,完善并实施《乐山市千亿文旅产业规划纲要》,深入挖掘佛禅文化、武术文化、沫若文化、自然文化、传奇文化、美食文化、养身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等内涵,包装建设文旅项目;积极开发文创产品、文旅商品;支持文化企业打造高质量演艺娱乐产品;激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遗产活力,打造历史人文旅游景观。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游体育委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妇联,犍为县、沐川县、峨眉山市人民政府,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责任人:谢晓明、罗宁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底前,建成1个文化旅游创意项目;争取《大佛·乐山》大型实景演出项目、峨眉山旅游演出项目落地;启动清溪古镇、芭沟古镇风貌改造和罗城古镇打造国家4A级旅游景区;推进乌蒙沐歌常态化商演。

10.加快推进旅游与商贸融合发展。建立商旅融合发展机制,编制旅游商品产业化发展规划。支持具备资源优势、市场条件好的县(市、区)建设旅游商品生产基地或产业园区。完善夜间旅游配套设施,延伸夜间旅游消费空间。引导旅游商贸集聚发展,把乐山建成“旅游城、休闲城、消费城、不夜城”。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旅游体育委、市交委、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责任人:邓贵银、郑贵林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底前,制定《旅游商品产业化发展规划》,建设旅游商品生产基地或产业园区1家;统一规划夜间旅游,打造夜色景观,布局和引导夜间水上旅游活动、多样化的夜间娱乐、夜间消费等业态;对泌水院、张公桥、滨河路、嘉兴路等现有特色街区的特色打造和风貌改造,完善旅游厕所、停车场、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

11.深化旅游与农业、水利融合发展。建立农业与旅游、水利与旅游融合发展机制,编制全市乡村旅游规划,依托“幸福美丽乡村”、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推出一批农旅融合发展项目。实施《乐山市水利休闲发展战略规划》,加快建设水利旅游风景区。

牵头单位:市旅游体育委、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市民宗局、市住建局,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井研县、夹江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罗宁、梅朝富、郑志平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底前,编制《乐山市乡村旅游规划》;推进沐川桃源山居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井研县集益乡繁荣村创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推进峨边彝族自治县“黑竹沟百里生态旅游文化走廊”规划建设;挖掘东风堰世界灌溉遗产文化内涵,与千佛岩景区打捆,按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编制东风堰水利旅游景区建设规划。

12.积极推进旅游与体育融合发展。探索水上运动、户外运动、竞赛表演、康养健身等体育运动项目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景区和体育运动场所面向游客开展体育旅游服务。

牵头单位:市旅游体育委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沐川县、沙湾区、峨眉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罗宁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前,启动《乐山市打造中国户外运动旅游休闲城市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将黑竹沟户外运动营地、乐山绿心公园青少年户外运动基地、沙湾龙岩户外运动营地、沐川竹海自驾游营地、沐川龙门峡谷漂流、峨眉山后山(张沟)自驾游基地,作为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项目加以培育和扶持。

(三)建立旅游与相关行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机制,优化休闲旅游发展环境。

13.完善旅游交通服务体系。制定全市旅游交通建设专项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制定区域间无障碍旅游交通措施。研究建设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交委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旅游体育委、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投促外侨局

责任人:熊建新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前,完成全市旅游交通建设专项规划;实现高铁站与旅游景区的无缝对接。

14.完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探索以智慧技术、智慧产业、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生活为重要内容的旅游发展的新模式。加快智慧城市和智慧旅游示范项目建设,建立交通、公安、工商、旅游等涉旅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市场营销、行业管理智能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旅游体育委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

责任人:罗宁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底前,升级旅游日常监管调度及安全应急管理联动指挥平台,实现与交通、公安、工商数据共享。

15.完善旅游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健全旅游重大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救援、卫生医疗等旅游应急指挥系统和旅游联合救援系统。加强旅游投诉管理体系建设,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

牵头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旅游体育委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计局、市交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武警乐山市支队、市消防支队,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李银忠、罗宁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前,建立健全旅游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黑竹沟景区配备专业的医疗和救援队伍。

(四)完善配套保障机制,促进旅游改革发展。

16.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应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市级各部门应逐步加大对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资金的投入。各地各部门在安排中央、省、市、县与旅游业相关的资金时,要整合项目和资金,加强对重点旅游项目的支持。采取以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支持中小微旅游企业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品牌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市级资金在市级旅发专项资金中安排。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民宗局、市住建局、市交委、市商务局、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扶贫移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广兵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前,各县(市、区)政府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各相关部门加大对旅游的投入。

17.加大旅游业用地支持力度。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时,在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的前提下,按照国际旅游目的地发展定位,统筹考虑国民休闲度假需求和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及建设用地要求,为旅游产业预留充足的发展空间。将重点旅游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市和扩权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化统筹安排。在符合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旅游体育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张国清、郑贵林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从2015年起,每年安排一定建设用地指标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18.强化旅游人才智力支撑。实施旅游人才教育和培养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吸引和留住旅游行业专门人才的激励措施,把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干部交流,有计划地选派旅游行业干部外派挂职和双向交流,实施旅游行业干部互派挂职。建立乐山国际旅游智库,聘请国内外旅游专家、旅游企业家为发展顾问,支持本地旅游科研单位和旅游规划单位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旅游体育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责任人:王策鸿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5年底前,有计划地选派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研究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旅游业发达地区培训学习;聘请国内知名旅游专家为旅游发展决策咨询特聘委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旅游综合改革专项小组负责研究全市旅游发展重大改革问题,协调推动有关改革方案的拟定和实施。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体育委,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各项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分别负责相关改革子项目。第一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召集和督查。承担旅游改革发展任务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抓好年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要专题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各项工作的专项工作方案于7月底前完成。

(二)强化督查。为确保改革任务推进顺利、落实到位,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工作情况月报告、重点课题集中攻关、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子项目进展情况等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推进旅游改革发展工作目标管理,制定出台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将旅游改革发展工作纳入政府部门专项目标考核,定期督查,严格奖惩。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旅游改革发展工作,每月25日前向专项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改革进展情况。

(三)创新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摒弃旧观念、旧思路、旧举措,勇于突破创新,把推进旅游业全面深化改革与日常旅游工作结合起来,以各项改革的突破推动旅游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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