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眉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眉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10-09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眉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眉府函〔2012〕190号 各区、县人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眉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0-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眉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眉府函〔2012〕19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
第四批眉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5项)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第四批眉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9日
附件
第四批眉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15项)序号编号类别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1Ⅰ—1民间文学黑龙滩的传说仁寿县文化馆
2Ⅱ—6传统音乐丹棱山歌丹棱县文化馆
3Ⅱ—7仁寿孝歌仁寿县文化馆
4Ⅳ—2传统戏剧东坡川剧艺术东坡区文化馆
5Ⅳ—3洪雅师道戏洪雅县文化馆
6Ⅶ—3传统美术洪雅手指画洪雅县文化馆
7Ⅷ—11传统技艺杨氏根雕技艺东坡区文化馆
8Ⅷ—12眉州“山溪堂”书画装裱技艺东坡区文化馆
9Ⅷ—13八百寿酒传统酿造技艺彭山县文化馆
10Ⅷ—14高庙白酒传统酿造技艺洪雅县文化馆
11Ⅷ—15丹棱石雕工艺丹棱县文化馆
12Ⅷ—16青神传统杆称制作技艺青神县文化馆
13Ⅸ—1传统医药何首乌饮片传统加工技艺东坡区文化馆
14Ⅸ—2传统中医放窍疗法东坡区文化馆
15X—5民俗彭祖山三月三朝山会彭山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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