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为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公布年度报告。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总结2013年度
实施《条例》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和内容要求,认真编制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公告公示栏等进行公布,此项工作将纳入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目标考核。
二、填报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主动公
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数据的汇总和审核工作,准确、真实填报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及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2月24日前将上述统计表纸质件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三、报送年度报告公布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要加强对本辖区各级行政机关编制和公布年度报告的督促和检查,并及时汇总本地区政府年度报告公布情况,提出改进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4月2日前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联系人:姜佐,联系电话:2539301(带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统计表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1日
延伸阅读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