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推进调度制度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推进调度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自府办函〔2015〕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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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0-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推进调度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项目推进调度制度的通知》(川办函〔2015〕12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重大项目推进调度制度,成立自贡市项目推进调度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协调推进我市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专项规划、重大工程包的项目,省重点项目,重点行业以及国家和省审批核准的重大投资项目。负责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用地、融资等要素保障问题。
二、组成人员及责任分工
(一)组成人员。
组长:项晓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肖永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立平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市政府农工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自贡银监分局、国网自贡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二)责任分工。
市发改委(市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全市省、市重大项目的整体推进工作,统筹协调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专项规划、重大工程包的项目推进工作。
市政府农工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分别负责农业、工业、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商贸流通项目的推进工作。市投资促进局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促进工作。
市发改委(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自贡银监分局、国网自贡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土地、资金、审批、水电气等项目推进保障工作。
三、工作机构及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立平兼任,副主任由市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及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成员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研究推进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调度内容包括项目推进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
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于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事项及协调事项落实情况。
附件:需市项目推进调度领导小组协调事项及落实情况表
http://www.zg.gov.cn/news/articles/2015/10/26/20151026145243-650710-00-000.aspx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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